为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打击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规避执行情况,维护和谐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法院)举办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签订仪式暨座谈会。
座谈会上,区检察院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办案配合、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方式,互通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刑事犯罪人员等信息,实现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司法工作和区市场监管局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随后,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三方代表签订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机制》,并指定工作联络员负责跟进后续工作。区检察院、区法院向区市场监管局现场送达我区首批6家失信企业名单,对其共同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失信联合惩戒协作机制》的签订是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失信惩戒建设的一次探索。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对失信企业暂停办理或撤销相关登记业务,包括限制变更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和法检两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持续深化府院协作,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的信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