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06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所按程序已对以下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结论为合格,现予公示。
小作坊名称 | 负责人 | 地址 | 申请食品种类 |
新会区大泽镇日蒸食品加工厂 | 杨细群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同和二村“树山边” | 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粉条/散装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大泽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750-6809632,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大泽行政街3号。
大泽市场监督管理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