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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大鳌莲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注册申请人: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拟申请注册商标:“大鳌莲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拟使用商品:新鲜莲藕

  拟使用商品生产地域: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现辖行政区域,即东经113°11′26″-113°14′57″和北纬22°25′51″-22°31′30″之间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8月19日(30天)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信件等方式向本局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监督管理股反映。

  联系人:黄丽云;联系电话:0750-6625290

  电子邮箱:xhqscjgj@jiangmen.gov.cn;

  通信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朱紫路98号;邮编:529100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