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会城杰超文具店等786个食品经营单位(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等规定,我局对附件清单的食品经营许可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许可证编号不得再次使用,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作废。
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局食品市场股(电话:6625018)。
附件: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清单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