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麦德信药房(江门)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与备案信息不符的情况,我局拟对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予以标注(取消)。如当事企业在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我局将核实相关情况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被公示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标注(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特此公示。
附件:拟标注(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名单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