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新会区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考生、家长注意以下事项:
1.尽量在家用餐,如在外就餐要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洁净、信誉高的餐饮服务单位消费,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用餐。
2.不食用河豚鱼、有毒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和野菜、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食或少食生食海产品、湿米粉或湿粉条,慎重选择烧鹅烧肉等熟肉制品和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3.不要在流动食品摊位上就餐,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4.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用餐前应洗手,注意餐具卫生,少用一次性餐具。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新鲜、颜色和味道是否正常、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应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5.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6.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就餐后如感到不适,要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考生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