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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24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我局已依法注销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新会肇康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注销日期
1
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新会肇康分店
粤CB7501438
2025年9月6日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
2024年10月22日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