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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防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6-23

广大老年朋友及家属: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健康养生愈发重视,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关注健康的心理,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药品、保健品,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避免落入消费陷阱,特发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认清套路,理性消费

  (一)警惕“药到病除”。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宣传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包治百病,使用“根治”“药到病除”等字眼,或者以“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二)防范“温情营销”。对上门推销、电话关怀、赠送礼品等“情感攻势”保持警惕,避免因情感依赖而盲目购买来源不明、价格高昂的药品、保健品。不参与来源不明的“健康旅游”等活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诱导消费。

  (三)小心“免费陷阱”。一些不法商家通过“送鸡蛋”“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抽奖”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参加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有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老年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四)谨防“话术诱导”。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小额红包”等形式吸引老年人加入私域直播间,私域直播间常通过封闭场景、情感诱导(如“亲情牌”“专家人设”)、限时优惠等手段,人为制造焦虑,甚至谎称相关产品可“根治慢性病”“替代药物”“延年益寿”等。

  (五)提防“专家义诊”。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诱骗老年人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六)当心“权威证明”。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假借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做推荐,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二、科学选购,依法维权

  (一)查资质,辨真伪。药品认准“国药准字”,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拒绝购买无批准文号产品。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标志,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输入产品名称或批准文号(如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如果是备案的保健食品,备案号以“J”开头,如“食健备J2023XXXX”),核对注册/备案信息是否与包装一致(包括原料、功能、适宜人群)。

  (二)明用途,不混淆。药品用于预防、治疗疾病,需严格遵医嘱使用;保健食品适用于特殊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身体不适时,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轻信街头巷尾宣传的“特效药”“神药”,避免落入“药托”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

  (三)选渠道,保安全。购买药品应选择正规医院和药店,并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购买保健食品需认准“蓝帽子”标识,切勿通过无资质商家、流动摊贩或来源不明网络链接购买。

  (四)留证据,助维权。购买时索取并保存发票、收据、产品包装、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作为维权凭证,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有效维权。如发现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举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