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11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我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措施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官渡区澜邦百货商行销售的“产品名称:陈皮代用茶、商标:景邦红和字母,标称生产者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景邦红陈皮茶业有限公司、规格型号:80克/盒、生产日期:2023年2月20日”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毒死蜱不符合GH/T 1091-2014《代用茶》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江门市新会区景邦红陈皮茶业有限公司并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江门市新会区景邦红陈皮茶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共生产同批次产品30罐,已全部销售,无库存。2025年7月2日,江门市新会区景邦红陈皮茶业有限公司开展召回。截至目前,除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购买的25罐用作抽样样品外,已召回5罐。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