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怀版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关于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4-22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者:

  为切实规范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平稳,现就共同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自主合理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和服务费用,自觉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稳定。

  二、严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各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公示油气品种类、气瓶规格、充装量、价格及服务项目等信息,确保标识醒目、内容真实;价格调整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各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液化气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通过捆绑销售、强制服务等方式变相抬高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严格保障计量器具准确。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符合规定的经强制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充装计量衡器,严禁篡改计量数据、破坏计量衡器准确度、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民生公益属性,各经营者在保障合理经营的同时,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气源供应充足、市场价格平稳,坚决守护群众基本生活用气底线,共同维护全市燃气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六、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经营者要坚守行业道德,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坚决抵制低价恶性竞争、恶意抢单、垄断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摒弃重短期利益、轻长远发展的短视行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民生无小事,用气系民心。各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价格和计量行为,共同维护市场平稳有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