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30
项目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定点采购:分两组
一组387户:本行政区域随机抽取企业387户(包括省局定点企业)。
二组387户:本行政区域随机抽取企业387户。
本项目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6年8月7日截止,现将本次竞价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它合法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5天内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二、本项目投标报价中供应商核查的单价应当是最高限价为322元/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单价。
三、报价要求为每核查1户企业的价格,并附上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四、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五、实质性内容:本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为投标报价、服务期,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实质性内容的要求,如果有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受委托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取确定的企业的登记事项、年报公示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进行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登记事项、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年报公示填报的全部内容。
2.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其它公示信息的全部内容。
七、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一)合同履行地点为新会区行政区域。 (二)履行方式为书面检查,并出具抽查企业的执行商定程序报告书。
八、验收:1.验收标准:由委托方依据国家、省、市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规范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后由受委托方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
九、其他:1.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进行投报,但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报。 2.投标人只能在定点采购项目中选取其中一组进行竞价。 3.将因受委托方过失造成的企业投诉问题作为今后委托协助核查项目的重要考量因素。
十、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风险监管股;
联系人:廖文剑,电话:6625033。尹斯琴,电话:6625035。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