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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商事登记的听证公告(江门市鹏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1

江门市鹏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经查明,江门市鹏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 江门市聚盈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505998514XA)未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中如实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时提供不实清算结果,骗取公司注销登记。

  因无法确定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听证告知书》(新市监撤听告〔2023〕2号,见附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江门市鹏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听证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撤销商事登记听证告知书》(新市监撤听告〔2023〕2号)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