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新会区某茶业有限公司经营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商品的行为
2023年7月17日,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会区某茶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沁越柑普茶”有5层包装(由外至内包装分别为: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外包装盒、第三层为内包装盒、第四层为塑料内膜、第五层为棉纸),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下架、停止销售上述不符合规定的柑普茶商品。
二、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新会区会城某茶行经营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商品的行为
2023年7月17日,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新会区会城某茶行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一款“柑皮普洱茶有5层包装(由外至内包装分别为:第一层为手提袋、第二层为纸盒、第三层为内托、第四层为铁盒、第五层为棉纸),超过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定的包装层数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下架、停止销售上述不符合规定的柑普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