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新会区法律援助处何小娜同志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何小娜同志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强烈的责任感、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娴熟的业务技巧,全身心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用真诚和无私的奉献爱抚了受援群众的心灵,通过她的技能和热情谱写了公平与正义,在新会大地上结下了法律援助的累累硕果。2017以来,她带领区法律援助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14宗,解答群众咨询2600多人次,开展法治宣传、现场法律咨询活动20多场次,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司法为民的窗口,化解社会矛盾的阵地。尤其是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何小娜同志带头组建新会区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服务分队,激励律师和工会干部携手维权农民工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0多宗,其中有3宗案件涉及农民工达几百人,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此外,何小娜同志还带领法援处在新会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9年共受理并指派全覆盖类刑事案件232宗,其中包括沙堆涉黑案、假酒案、电信诈骗案等特大、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新会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充满艰辛与波折,何小娜同志从未有过怨言,每当看到弱者争取到自己的权益时,再苦再累的她总会从内心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