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镇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月31日,新会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新会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督察工作制度》)。
《督察工作制度》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依据,从督察对象、督察内容和督察方式三方面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规范。该制度明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区司法局、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参加。督察内容包括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及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情况。督察方式分为综合督察和专题督察,主要通过实地走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听取各方意见等方式进行。
《督察工作制度》的出台,顺应了当前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和行政执法权下沉的趋势,是新会区完善镇街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力推进新会区镇街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