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3
2月27日上午,新会区人民检察院、新会公安分局、新会区司法局在新会区社区矫正中举办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动态信息通报联动工作机制联合签订仪式。通过三部门凝心聚力,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共同谋划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系列组合拳的又一新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之间依法进行信息共享,共享社区矫正工作动态信息,提高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在实践工作中以单位职责为立足点,加强相互配合开展社区矫正信息通报工作。
本次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动态信息通报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是对我区在实践中形成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检视和提升。《实施办法》中的社区矫正对象违法犯罪动态信息是指社区矫正对象被依法决定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或者因涉嫌犯新罪和发现漏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相关信息。由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指定业务部门专人担任联络人,负责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互通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中相关动态信息,协调相关信息沟通及文书移送工作,形成信息日常联络的常态化。《实施办法》旨在发挥检察院、公安、司法各自职能优势,提升执法合力,实现业务协同,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有针对性地制订个别化矫正方案,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施办法》是继2024年制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个别化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社区矫正与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后的又一项工作机制,社区矫正机构将与其他部门同向发力,不断总结工作机制运行中的成功经验,提升社区矫正管理水平,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良性发展,以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新会、平安新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