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管理重要制度设计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贯彻落实,区审计局以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不力的易发性、普遍性、典型性现象为切入点进行深入分析,探索开展内部审计机构结对工作,以内部审计“三强化”为抓手,促进单位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一是指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区审计局印发《新会区审计局关于对口联系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推动对口联系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二是指导内部审计计划安排和审计重点。引导对口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审计重点,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开展内部审计的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内部管理情况的审计力度。三是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积极发挥内部审计协会作用,采取现场指导、经验交流、座谈研讨等方式,分层分类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引导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重点检查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情况,听取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对口单位认真整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二是结合审计实施项目开展监督。实施审计项目时,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的范围。特别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领导干部履职的评价内容。
三、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运用
一是业务股室在联系工作中要及时收集对口单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整改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以及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资料,并及时解答对口单位财经领域“行不行”与“怎样行”的问题。二是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的运用。实施审计项目时,审计组将内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列入审计重点,聚焦被审计单位决策、运转、内控等情况,着重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通过研究分析内部审计信息资料,为开展研究型审计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