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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0-18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7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十四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并于8月29日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指出我局存在三个方面49个问题。截至2023年10月8日,已完成整改事项49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34个),整改完成率100%。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针对巡察意见反馈的49个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队伍建设、优化机关管理、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三个强化”为统领,推进巡察整改出实效、见成果。一是强化责任导向,明确整改目标。为全面压紧压实各项整改责任,局党组坚持高位推进,组织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对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为落实巡察整改指明方向。二是强化问题导向,逐条落实整改。着重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49个分项问题,细化建立涉及104个具体问题、共275项整改措施的整改工作清单,重点聚焦学习教育、建章立制、减少损失、追责问责等四个层面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0月8日,巡察反馈的49个分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9个,完成率达100%。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提高整改质效。结合巡察整改工作,通过“补短板、强监管、创亮点”,全区水利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水资源保障、小鸟天堂国家湿地保护区周边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等重点工程全面启动了。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葵乡美丽河湖“版图”持续扩大,葵乡水旱灾害科学防御能力全面提升。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带领局党组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各项既定的整改目标和工作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主动担当、真改实改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抓整改,从更高政治站位上统筹和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动,通过把好巡察整改“政治关”“思想关”“检视关”,有力保证整改质效。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从更严作风纪律上保障和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带领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研究,逐条研究推进,全面压紧压实各股室及直属单位的政治责任,明确政治要求,推动形成巡察整改的强大政治合力。三是强化履职担当抓整改,从更实措施效果上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结果说话、成效说话,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通过“三个带头”,即带头学习“充电”、带头建章立制、带头推动落实,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及时堵塞监管漏洞,以问题整改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刻”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明确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并安排专人担任中心组学习监督员,加强自学情况检查。

2.关于“水环境保护治理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2)针对“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屡禁不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对崖门、古井、双水等镇开展19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违法行为,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94份,立案查处18宗,发出《处罚决定书》14份,罚款50万元,整治初见成效。

②加强与交通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就推动落实合法码头、临时装卸点规划工作,先后提出2次修改意见。

③制定季度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联合执法8次,检查各类洗砂场、堆放场26家,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④对部分违法企业先后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物的清理、传输设备的拆除。

(3)针对“河道非法洗砂洗泥未能遏制”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新会区开展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砂石或淤泥等影响行洪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拟定《江门市新会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洗砂监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潭江、西江流域水域沿线的洗砂洗泥场和运泥运砂船进行检查,全方位加强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②在严格执行《广东省洗砂监管执法机制(试行)》有关规定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制定出台针对河道非法洗砂洗泥行为方面的具体罚则,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

(4)针对“区域水利安全保障力有不逮”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将涉及工程列入新会区水资源保障工程范围,按“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区镇两级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分5年逐步推进。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效确保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3.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5)针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风险防范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将睦洲枢纽工程除险加固项目列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水闸和船闸,重建枢纽管理房及环境整治。工程于2023年3月动工建设,计划工期2年。同时,组建工程监督指导组,每月开展至少1次监督检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切实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6)针对“三防决策支持系统运行维护不及时”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安排业务骨干专人具体负责系统运行,通过加强与维护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运维工作群,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在群上进行反馈,并要求维护单位将意见采纳、问题解决等情况在群里一一作出回应。同时,安排软件维护单位每天早上对系统进行巡检,对异常数据及时进行处理,并在群上反馈巡检及处理结果,确保系统数据完整、准确,发挥应有作用。

②组织维护单位编写《新会区三防信息化软硬件改造项目维护方案(2022-2024年)》,从维护目标、维护内容、维护方式、响应时间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为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7)针对“水利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组织潭江河流治理工程PPP项目(新会段)参建单位开展工程档案培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同时,组织专人负责江新联围会城、今古洲加固工程资料归档工作。目前,江新联围会城、今古洲加固工程归档资料已按要求装订成册,共计整理18卷。其它工程档案资料已按要求落实整理。

(8)针对“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监督管理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我局重点围绕我区水利工程供水定价问题,向区发改局发去《关于征询水利工程供水定价问题的函》(新水函〔2022〕283号)文件,并收到区发改局发来的复函,明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共需双方明确协商好价格的,可不需要政府定价。对此,我局根据复函意见,将上述文件精神转发至各镇(街)遵照执行。

4.关于“涉水领域行政执法仍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9)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印发《关于撤消新水〔2019〕331号的通知》(新水〔2022〕251号)和《关于撤销新水〔2019〕108号的通知》(新水〔2022〕261号)文件,分别撤消了2019年印发的《新会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

②制定《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程序、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对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实施进行指导。

③及时清理《新会区水库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规定(试行)》和《新会区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等2份失效文件,并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对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管理。

④组织举办法律业务专题培训班,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具体要求,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合法规范。

(10)针对“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印发《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2年修订)》和《关于成立新会区水利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明确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并落实专人每月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②印发《关于明确行政执法案卷“法制审核”责任人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的“法制审核意见”审核人、“法制审核结论”审核人。

③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通报机制,安排专人通报各业务股室当月的行政检查情况。

④制定印发《新会区水利局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制度》(新水〔2022〕315号),进一步明确水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有关程序要求,为今后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提供了基本遵循。

(11)针对“落实规范执法工作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对仍未执行到位的罚没款进行追收,并按有关程序,连同新水行罚字〔2021〕第05、06号案件,一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②制定印发《新会区水利局水政监察执法办案制度》,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案件审核机制,并指定业务骨干对案件审查信息进行前置校对预审,严把案件信息审查关,进一步规范信息表述。

③安排水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水政监察部门业务培训,持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

5.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仍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12)针对“扶持本地水利行业企业力度不大”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程序要求。组织举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的程序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做好各项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加强与水利行业外地企业沟通联系,鼓励和引导其在新会设立分公司,为推动本地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13)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新会区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新水〔2022〕253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的通知》(新水〔2022〕264号)文件。组织举办区水利局法律业务专题培训班,安排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要求,切实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制定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水利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应纳尽纳。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纠治不彻底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有表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业务股室缺乏沟通”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推行“首办”负责制,由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文件阅办,指定具体的牵头股室和承办股室,并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推进。

②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水资源股、河湖股、水保农水农电股组成检查工作组,联合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抽查,以“双随机”检查形式抓实审批项目监管。

③举办法律业务专题培训班,组织业务股室重温“政令十条”政策内容,努力争当“十种人”,真正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落实到本职工作中。

(15)针对“工作任务硬性摊派”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开展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堆放物料、搭建构筑物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整治水利行业违法乱象。

②制定联合执法行动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有效形成整治合力。

③加强与上级水利部门的沟通联系,由其统筹向司法部门提出下放申请,对执法事权应放尽放,切实确保基层执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果。

(16)针对“业务监管指导不足”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针对全区小型水库管理范围违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发现问题22个。同时,建立了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落实问题整治。

②组建监督检查组,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对全区各水库、堤防及在建水利工程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辖内水利工程设备的管理维护,并提出意见要求,有效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③制定调研指导计划,由各分管领导带头,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推动49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2.关于“项目采购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7)针对“政府采购存在风险隐患”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采购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有关工作,有效增强参训人员的廉政意识和规范意识。

(18)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重点学习新制定的《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采购程序规范。目前,鹅坑水库管理所共办理5宗政府采购业务,均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办理。

②局第四党风廉政监督组到鹅坑水库管理所开展监督检查,并由业务人员及时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目前,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水库运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项目采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暂未发现该方面问题。

3.关于“财务管理仍有纰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19)针对“国有资产闲置浪费”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已完成资金支出有关申请手续。结合现有办公场室使用情况,加强与区相关部门沟通,将项目相关的场地租赁、设备维护等费用纳入本部门预算,用好用活现有资产资源。完成相关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形成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

(20)针对“对下属单位支出监管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新会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开展专题学习,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季度性党风廉政监督组检查计划,由党风廉政监督组对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切实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21)针对“违反“一把手”不审批财务的规定”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新会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审批有关规定,确保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完善

1.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2)针对“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相关直属基层党组织已将部分离职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至居住地社区党组织,便于今后参与组织生活。

②局机关党委派出业务骨干对各基层党组织开展“1对1”的业务指导,共纠正问题30个,为提升水利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③直属基层党组织因地制宜开展“送学上门”活动,为退休党员送上“红色学习礼包”,让退休党员充分感受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

④相关直属基层党组织安排专人通知退休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并对无故缺席或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引导。

(23)针对“发展党员不严格”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存在缺漏、表述有误、资料有问题的档案资料进行完善和修改,目前共更正表述内容16处、完善资料24项、修正档案资料15项。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组织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24)针对“党费收缴不严谨”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中共新会区水利局机关委员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各项工作。个别直属基层党组织对因“舍余取整”而少缴党费进行补缴,共计199元。

2.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25)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印发《中共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党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并由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②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内容,加深对党组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③指定人员担任局党组会议秘书,按照应纳尽纳、应议尽议的原则,将所有需要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事项梳理形成议事清单,于会前提交局主要领导审阅,并提请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26)针对“干部队伍建设不科学”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共选拔股级干部3名,为中层干部队伍注入年轻活力,平均年龄由原来的50岁下降到现在的45岁。

②针对中层人才短板问题,制定2023年人员招聘计划。目前,通过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方式,先后新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人员12名、转业安置士官3名。其中水利及工程建设类专业人才10名,占新招录人员总数的58.8%,持续补强水利专业人才队伍。

③从区外调入一名办公室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综合型人才,补强办公室人才队伍。

④加大对综合管理型人才培养,对局现有年轻股级干部进行针对性培育,力争在1到2年内培养一名综合管理能力较强的中层骨干人才,逐步实现人才培养与配备紧密衔接。

(27)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邀请上级组织部门业务骨干为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业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局组织人事部门对选拔任用干部有缺漏的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共完善资料4份。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深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程序规定的理解和把握。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28)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党风廉政监督组检查计划,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目前,共开展党风廉政监督15次,推动巡察反馈49项问题整改落实,完成率100%。

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对2022年以来局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总结,剖析当前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

③制定印发《新会区水利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水利系统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④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会议,专题学习《新会区水利局党风廉政监督工作指引》有关内容,明确下一阶段的党风廉政监督工作重点和要求。

⑤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有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强化思想认识。

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向党组专题汇报的时间安排和内容形式,为落实有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9)针对“党员警示教育疏于日常”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围绕“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干部”和“增强纪法意识,以过硬纪律作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两个主题,对近年发生在水利系统的违纪违法问题现象进行深入剖析,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教。同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桥》《脱轨的人生》,组织到新会区廉政教育基地、江门市廉政法治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真正让警醒常在、警钟长鸣。

②制定提醒谈话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谈话对象及谈话时间安排。

③召开党内谈话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党内谈话工作的有关要求,自去年9月份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64次。

④组织召开集中提醒教育专题会议,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职称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提醒教育,及时敲响廉洁警钟。

4.关于“出国(境)及请休假管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30)针对“出国(境)管理不规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邀请上级组织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就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

②组织对2019年以来所有出国(境)报批表及回执单进行了补充完善,并按照干部出国(境)管理最新要求进行登记管理。

③严格按照出国(境)管理最新要求,按照每季度至少1次的频率,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提高干部出国(境)管理规范化水平。

(31)针对“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指定人员担任年休假公示信息复核人,对局机关各季度休假情况进行核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同时,重点围绕新修订印发的《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请休假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开展专题学习,明确干部请休假管理要求。

5.关于“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32)针对“行动慢半拍”问题

完成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区财政部门意见,及时将银行利息上缴区财政专户。制定印发《中共新会区水利局党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议事规程》,把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组决策议事规程和议事清单,并严格执行。

(33)针对“整改不全面”问题

完成状态: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

①针对三防指挥中心办公场所租赁项目结算及固定资产权属移交的问题,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对原三防办公场所进行全面盘活,持续提高办公场室使用率。

②针对大洞口水闸工程结算的问题,以区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为结算依据,通知施工方办理结算。

③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新会区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直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贯穿于水利建设管理各环节、全过程,把巡察整改效果作为体现和检验水利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察反馈问题的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0-6662390;邮政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路13号;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xhqsljbgs@jiangmen.gov.cn


  中共新会区水利局党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