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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3-12-01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丰营发电经营有限公司(鹅坑水电站):

我局于2018年11月8日核发你公司取水许可证,电子证号:D440705S2021-0106。该取水许可证已于2023年11月30日到期,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局提交办理延续取水许可的相关资料。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获准延续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水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你公司的取水许可(电子证号:D440705S2021-0106)。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华康,0750-6613627)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