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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2-14

嘉窑新会矿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4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延续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继续在新会区崖门镇苍山厂区后山水塘(东经113°04'21",北纬22°13'49")采用蓄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2.28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0.0328万立方米,取水主要用于生产水洗球土。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项目退水水质、退水水量、退水地点必须符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要求。

三、你公司应落实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确保节水和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你公司安装的计量设施为超声波流量计,应确保项目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取水计量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超声流量计检定周期应符合JJG 1030-2007《超声流量计》的规定,检定或校准周期为1年,你公司应自发证起每年提交一份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报告,确保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正常。

五、取水许可证为电子证照,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取水许可证编号为D440705S2021-0121,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其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六、你公司取水应按规定填送取水报表和缴纳水资源费。


附件:取水许可证及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