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
为落实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我局于2023年10月16日对新会鑫源水厂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存在以下问题:
一、经查阅报告和现场质询答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内容及组成不全面,存在重大漏项。
二、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要求进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内容不全面、不准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不符合要求。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粤水规范字〔2021〕3号)第十五条规定,该项目:视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技术审查与承诺不相符。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第四款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检查办法(试行)》第十八条,我局决定撤销《新会鑫源水厂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2020]410号)。请你单位于2024年3月20日前修改完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重新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光能,0750-6663230。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13号新会区水利局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