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许决字〔2024〕26号
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4月26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取水许可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的函》等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取水许可证(D440705S2024-0012)的法定代表人由“梁松坚”变更为“王震”,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电子取水许可证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证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