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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小区(三期)联和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26

新水〔2024〕130号

江门市新会联和公房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会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小区(三期)联和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新会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小区(三期)联和苑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建筑以及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18589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1491m2,临时占地面积7098m2。项目土方开挖总量0.78万m3,土方回填总量0.78万m3,无借方、弃方。工程已于2023年12月进场施工,计划2025年7月完工,总工期为20个月。工程总投资约为16894.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515.11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不设置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新会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宅小区(三期)联和苑项目属保障性安居工程,按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和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三)鼓励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四)请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五)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抄送: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区会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