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03
新水销决字〔2024〕8号
江门市新会区大鳌供水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8月25日收到你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等资料。经调查核实,你公司的取水许可证(编号:D440705S2021-0110)有效期限至2024年9月3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注销你公司原水行政许可。
(联系人:冯家俊,联系电话:0750-6613627)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9月3日
抄送:大鳌镇人民政府,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