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26
新水许准〔2024〕18号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7月26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取水许可变更事项的申请》等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的取水许可证(D440705S2022-0003)单位名称由“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电子取水许可证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证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