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1
新水许准〔2024〕43号
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涉江门市新会区河道桥梁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核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涉江门市新会区河道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成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属地政府和部门的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涉江门市新会区桥梁工程位于司前镇天等河处,跨天等河建设桥梁四座,分别石名枢纽立交CRK1+666中桥、天等河中桥和两座线外桥,其中:
(一)石名枢纽立交桥CRK1+666中桥
1.拟改建石名枢纽立交桥CRK1+666中桥位于佛山至开平高速公路CRK1+638.2~CRK1+693.8,桥中心桩号为CRK1+666,桥址距天等河出口处约8.5km,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拟建石名枢纽立交桥CRK1+666中桥全长55.6m,桥全宽57.95~60.5m,两跨桥(2×25m),桥台及桥墩轴线与水流基本一致,1#桥墩与2#桥台之间采用平交一跨跨越天等河,桥梁桥面最低处高程8.022m(85高程,下同)。桥梁上部结构为2×25m预应力砼(后张)简支小箱梁,桥台为单排直径1.6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柱式桥台,桩距5.13~9.36m,桩长30m,桥台平面尺寸71.33m×1.7m,桥台盖梁厚度1.4m;中墩采用桩接盖梁形式,中墩单排直径1.6m钻孔混凝土灌注基桩,桩距5.79~8.62m,桩长30m。右幅桥墩盖梁平面尺寸34.368×2.0m,盖梁厚1.8m,左幅桥墩盖梁平面尺寸31.753×2.0m,盖梁厚1.8m。
3.拟建石名枢纽立交桥CRK1+666中桥1#桥墩及2#桥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2#桥台距离右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3.78m,1#桥墩距离左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9.96m,梁底最低处高程6.578m,梁底最低处与岸顶最小净空高度为4.13m,梁底最低处与桥梁设计洪水位3.52m之间的净空高度为3.06m。
4.拟建石名枢纽立交CRK1+666中桥涉河桥台桥墩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涉河桥台桥墩基桩中心点坐标表
5.拟建石名枢纽立交CRK1+666中桥在河道内没有布置桥墩及桥台,施工期围堰也没有布置在河道内,在20%~1%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桥梁阻水比0%。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698.93m2。
(二)天等河中桥
1.拟建天等河中桥位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K49+837.3~K49+868.3,中心桩号K49+852.8,距天等河出口上游约7.7km,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拟建天等河中桥全长31m,桥全宽48.474~50.484m,桥台轴线与水流夹角约10°,采用平交一跨跨越天等河,桥面最低处高程5.661m。桥梁上部结构为1×30m预应力砼(后张)简支小箱梁;桥台为单排直径1.6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柱式桥台,采用桩接桥台形式,桩距5.946~6.346m,桩长21~33m。0#桥台平面尺寸59.426×1.7m,桥台盖梁厚度1.5m;1#桥台平面尺寸57.105×1.7m,桥台盖梁厚度1.5m。
3.拟建天等河中桥0#和1#桥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0#桥台距离右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1.62m,最远距离为11.77m;1#桥台距离左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3.06m,最远距离为10.63m;梁底最低处高程3.845m,桥梁与道路平交,梁底最低处与河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3m之间的净空高度为 0.545m,梁底最低处与桥梁设计洪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为0.35m。
4.拟建天等河中桥涉河桥台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天等河中桥桥台基桩中心点坐标表
5.拟建天等河中桥在河道内没有布置桥墩及桥台,施工期围堰也没有布置在河道内,在20%~1%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桥梁阻水比0%。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670.13m2。
(三)线外桥EGK0+207中桥
1.拟建线外桥EGK0+207中桥位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EGK0+188.8~EGK0+225.2,中心桩号EGK0+207,布置在天等河中桥上游侧边,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拟建线外桥EGK0+207中桥全长36.4m,桥全宽9.0m,两桥台的轴线与水流夹角约为210,采用平交一跨跨越天等河,桥面最低处高程6.389m,桥梁上部结构为1×30m预应力砼小箱梁,桥台为单排直径1.6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柱式桥台,采用桩接桥台形式,桩距6.0m,桩长21~33m,桥台平面尺寸10.4×1.7m,桥台盖梁厚度1.5m。
3.拟建线外桥EGK0+207中桥两桥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0#桥台距离左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3.43m,最远距离为5.87m;1#桥台距离右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4.02m,最远距离为6.25m;梁底最低处高程4.218m,桥梁与道路平交,梁底最低处与河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3m之间的净空高度为0.918m,梁底最低处与桥梁设计洪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为0.72m。
4.拟建线外桥EGK0+207中桥涉河桥台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线外桥EGK0+207中桥桥台基桩中心点坐标表
5.拟建线外桥EGK0+207中桥在河道内无桥墩及桥台布置,施工期围堰也没有布置在河道内,在20%~1%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桥梁阻水比0%。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321.79m2。
(四)线外桥WGK0+167.5中桥
1.拟建线外桥WGK0+167.5中桥位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EGK0+149.3~EGK0+183.0,中心桩号WGK0+167.5,布置在天等河中桥下游侧边,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拟建线外桥WGK0+167.5中桥全长33.7m,桥全宽9.0m,两桥台的轴线与水流夹角约为140,采用平交一跨跨越天等河,桥面最低处高程5.899m,桥梁上部结构为1×30m预应力砼小箱梁;桥台为单排直径1.6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柱式桥台,采用桩接桥台形式,桩距6.0m,桩长27m,桥台平面尺寸10.392m×1.7m,桥台盖梁厚度1.5m。
3.拟建线外桥WGK0+167.5中桥两桥台均完部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0#桥墩距离左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2.61m,最远距离为6.89m;1#桥墩距离右岸石墙顶临水面最近距离为0.89m,最远距离为2.62m;梁底最低处高程3.80m,桥梁与道路平交,梁底与河道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3m之间的净空高度为0.50m,梁底与桥梁设计洪水位之间的净空高度为0.3m。
4.拟建线外桥WGK0+167.5中桥涉河桥台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线外桥WGK0+167.5中桥桥台基桩中心点坐标表
5.外桥WGK0+167.5中桥在河道内无桥墩及桥台布置,施工期围堰也没有布置在河道内,在20%~1%不同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桥梁阻水比0%。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403.77m2。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天等河中桥与两线外桥之间的护岸挡土墙,其中:
1.天等河中桥左幅0#桥台与EGK0+207中桥1#桥台之间设置重力式路肩挡土墙,挡墙设置桩号为K49+810~K49+822.7,挡墙长度12.7m,挡墙平均高度3.5m。
2.天等河中桥右幅1#桥台与WGK0+167.5中桥0#桥台之间设置重力式路肩挡土墙,挡墙设置桩号为K49+882.4~K49+897,挡墙长度14.6m,挡墙平均高度4.5m。
3.WGK0+167.5中桥1#桥台与天等河中桥0#桥台与之间设置重力式路肩挡土墙,挡墙设置桩号为WGK0+185.9~WGK0+200.6,挡墙长度14.7m,挡墙平均高度3.5m。
4.EGK0+207中桥0#桥台与天等河中桥1#桥台与之间设置重力式路肩挡土墙,挡墙设置桩号为EGK0+177~EGK0+189.2,挡墙长度12.3m,挡墙平均高度4.0m。
5.天等河中桥与两线外桥之间的护岸挡土墙墙顶临河面两端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天等河中桥与ECK0+207中桥之间护岸挡土墙
墙顶临河面两端点坐标表
天等河中桥与WGC0+167.5中桥之间护岸挡土墙
墙顶临河面两端点坐标表
(二)石名枢纽立交、天等河中桥、线外桥EGK0+207中桥、线外桥WGK0+167.5均采用平交跨河,堤顶路通行受限制,须改道通行,其中石名枢纽立交CRK1+666中桥处的通行通道由南往北,通过现状Y163乡道绕行至迎宾北路,经佛开高速跨线桥至佛开高速北侧现状天等河;天等河中桥、EGK0+207中桥和WGK0+167.5中桥处的通行通道由西往东,利用现状新台高速西侧的Y256乡道,经锦源路跨线桥桥底环岛(中心大道),进入Y163乡道,到达新台高速东侧天等河河岸。上述桥梁处须设置标识牌,完善堤顶路通行路径。
(三)石名枢纽立交、天等河中桥、线外桥EGK0+207中桥、线外桥WGK0+167.5等桥梁的桥台桥墩施工采用钢板桩围堰的施工方案,围堰的布置对现状河道的过流影响较少,原则上是同意该方案,须增加围堰止水措施,防止泥浆水溢出河道。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设置填土施工平台和施工平台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严格控制桥台、桥墩基坑开挖面和开挖深度,桥台、桥墩周边回填料及回填密实度应满足堤防工程设计和施工相关规范要求,若施工过程中拢动和破坏河道两岸水利设施必须及时修复和加固处理。桥台、桥墩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期应配备适当防汛物料,施工期应保持防汛抢险通道畅通,严禁在河滩地堆放施工材料、临时堆放河道清淤疏浚物、停放大型施工机械。
(四)天等河中桥、线外桥EGK0+207中桥、线外桥WGK0+167.5等桥梁建设完成后,为进一步改善桥址处上下游河道过流条件,原则同意对桥址处及桥址处上游20m,下游20m实施清淤疏浚,疏浚总长度为149.1m,疏浚量为2390m3,疏浚物须遵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3〕40号)执行,疏浚范围控制点坐标如下:
1.X=2489348.17,Y=482548.06;
2.X=2489376.97,Y=482537.35;
3.X=2489208.55,Y=482495.34;
4.X=2489232.58,Y=482483.32。
(五)桥面排水口不宜设置在堤岸和堤身,避免桥面排水对堤岸、堤身造成冲刷破坏。施工和运行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废弃物、堆放物、油污、生活污水排放等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平台、施工围堰、弃渣及堆放物等,恢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岸坡、滩地、堤防设施,以免对河道防洪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涉及河道、堤防、岸坡安全的等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我局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全部由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拟建桥梁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必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日后进行堤防达标加固、河道治理或除险加固建设时你单位及桥梁运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若因此发生桥梁安全评价相关费用及安全评价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工程措施费用全由你单位负责;批复后,你单位须与属地政府落实相应协议和机制,确保安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新会区水利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新会区水利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河道清淤疏浚竣工验收时,须请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参加,并经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新会区水利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竣工资料须有清淤疏浚后河道地形测量平面图和断面图、实际清淤疏浚量。
(五)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六)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期间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有关问题,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七)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涉江门市新会区河道桥梁工程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八)其他同意司前镇人民政府意见。
(九)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1日
抄送:司前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