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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江门市新会银海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取水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1-15

新水许准[2024]49号


江门市新会银海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江门市新会银海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函》等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取水许可证(C440705G2021-0019)的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吴雄伟”变更为“周国喜”,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电子取水许可证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