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20
新水许准〔2024〕66号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你中心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沙仔围灌区)在三江镇潭江段采用引水方式取地表水,年最大取水量164.4万立方米。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你中心应按照我局审批的要求,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各项措施,建立取用水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协助实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
四、取水许可有效期三年(2024年12月20日至2027年12月19日),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五、项目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件:取水许可证及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