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25
新水销决字〔2024〕12号
江门市新会区日和味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你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等资料。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已报装自来水,原取水设施已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注销你公司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编号:D440705G2021-0020)。
(联系人:余小玲,联系电话:0750-6615614)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5日
抄送:大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