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26
为强化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江门市水利局关于清理江门市未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工作方案》(江水〔2024〕355号)开展核查清理工作。
经现场核查,原新会国土资源部门曾于2011年6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崖门镇古兜鸡心坑采土场进行复绿验收,验收为合格,且场地现状裸露部分为石头山地,不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符合《江门市水利局关于清理江门市未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工作方案》(江水〔2024〕355号)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情形。鉴此,我局对崖门镇古兜鸡心坑采土场水土保持设施予以验收备案。
特此通告。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