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30
江水新会许准〔2024〕6号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供水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新会区三江供水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定稿)中你公司的取水工程项目在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石板沙水道(东经113°10'20.2",北纬22°29'1.1")采用提水方式抽取地表水,取水用于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同意你公司年最大取水量3650万m³,日均取水量10万m³的申请,本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江门市新会区三江供水有限公司年退水量为146万m³,退水地点为三江镇九子沙河(东经113°5'40.7",北纬22°27'58.1"),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你公司应按照我局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要求,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确保节水和废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我局于2024年12月11日同意验收三江供水取水设施。你公司安装的计量设施为超声波流量计,应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根据《广东省取水计量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超声流量计检定周期应符合JJG1030-2007《超声流量计》的规定,检定或校准周期为1年,同时对对照使用的计量设施做好定期检定或校准。你公司应自发证起每年提交一份由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报告,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你公司取水应按规定填送取水报表和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取水许可有效期三年(2024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29日),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编号为C440705S2024-0002,经审查合格的取水事项及工作要求在《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的事项如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原取水许可准予江水新会许准〔2022〕2号文作废。
六、项目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附件:取水许可证及附件
江门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30日
抄送: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