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4-12-31
新水许准〔2024〕67号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31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梅江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涉河项目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广东江之源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梅江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涉河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成果、防洪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拟建梅江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南湖路1.5km、文清路南段0.29km和文华路南段0.39km。其中南湖路大致东西走向,起点于启超大道,沿线与文清路及文华路相交连接,终点与江门大道辅道相接;文清路南段和文华路南段大致南北走向,道路均起点明德一路,终点与南湖路相接。
拟建工程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共13处,其中河涌改道工程1处、跨河桥梁工程2座、跨河给水管工程2处、临河道路工程1处、临河给水管工程1处、临河污水管工程2处、临河雨水管工程1处、临河雨水排口工程3处。
(一)南湖路AK0+581.5中桥
1.南湖路AK0+581.5中桥全长32.7m,桥宽40m,双向4车道,起点桩号为AK0+565.150,终点桩号为AK0+597.850,桥梁中心桩号AK0+581.5。桥梁与桥下英洲海西支改道河涌呈正交,采用平交方式一跨跨越英洲海西支改道河涌,桥梁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2.南湖路AK0+581.5中桥上部结构为1×25m高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简支结构,桥横向14块箱梁;桥梁下部双排直径1.2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倒T字型桥台,桩距5.2m,桩排距3.0m,桩端进入中风化岩层不少于2倍桩直径,桥台承台平面尺寸5.2×40m,桥台承台厚度1.8m,承台底高程-0.5m, 承台面埋入地面线以下2.1m。
3.南湖路AK0+581.5中桥桥面最低处高程4.513m(85高程,下同),梁底最低处高程2.914m,最低梁底与20年一遇洪水位2.164m之间净高为0.75m。南湖路AK0+581.5中桥桥面与两岸道路路面平交,右岸桥台承台外侧距离右岸设计堤顶线3.3m,左岸桥台承台外侧距离左岸设计堤顶线3.3m。
4.南湖路AK0+581.5中桥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南湖路AK0+581.5中桥控制点坐标表
5.在20年一遇设计水位2.164m下,南湖路AK0+581.5中桥最大面积阻水比为0。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288.6m2。
(二)南湖路AK1+423.5中桥
1.南湖路AK1+423.5中桥全长47.7m,桥全宽40m,双向4车道,起点桩号为AK1+399.650,终点桩号为AK1+447.350,桥中心桩号为AK1+423.5。桥梁与现状英洲海东支河涌呈正交,采用平交二跨跨越英洲海东支河涌,桥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2.南湖路AK1+423.5中桥上部结构为2×20m高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简支结构,每跨桥横向14片箱梁。桥梁下部双排直径1.2m钻孔混凝土灌注桩倒T字型桥台,桩距5.2m,桩排距3.0m,桩端进入中风化岩层不少于2倍桩直径,桥台承台平面尺寸5.2×40m,桥台承台厚度1.8m,承台底高程-0.50m,承台面埋入河床线以下2.1m;中墩采用桩柱接盖梁形式,中墩单排直径1.4m钻孔混凝土灌注基桩,桩距6.7m,桩端进入中风化岩层不少于2倍桩直径,桩顶接直径1.2m柱伸入盖梁,盖梁平面尺寸1.6×40m,盖梁厚1.8m,盖梁底高程2.22m。
3.南湖路AK1+423.5中桥桥面最低处高程4.392m,梁底最低处高程2.90m,最低梁底与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044m之间净高为0.856m。AK1+423.5中桥桥面与两岸道路路面平交,右岸桥台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小鸟天堂国家湿地保护区周边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首期)》水系连通及防洪排涝工程英洲海东支项目河道断面右岸控制线内侧,桥台承台外边缘与河道控制线距离3.96m,左岸桥台中心线与英洲海东支项目河道断面左岸控制线重合,中墩位于河槽偏向右岸控制线。
4.南湖路AK1+423.5中桥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南湖路AK1+423.5中桥控制点坐标表
5.在20年一遇设计水位2.044m下,采取补救措施前在建的英洲海东支项目阻水比为60.48%,采取补救措施后阻水比为4.21%。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787.26m2。
(三)南湖路涉河管道
1.南湖路西侧跨河给水管
南湖路西侧跨河给水管(管径DN400)位于AK0+581.5中桥南侧,起点桩号AK0+552.88,终点桩号AK0+609.6,固定在两桥台上随桥跨过英洲海西支改河河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给水管全长61.73m,管底高程3.525m比河涌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164高出1.361m,阻水比为0。起点坐标X=2489226.634,Y=38402691.740;终点坐标X=2489246.755,Y=38402744.000。
2.南湖路东侧跨河给水管
南湖路东侧跨河给水管(管径DN400),位于AK1+423.5中桥南侧(随桥而过东西走向),起点桩号AK1+393.26,终点桩号AK1+448.32,固定在两桥台及中墩盖梁上随桥跨过英洲海东支河涌,河道管理内的给水管全长59.25m,管底高程3.433m比河涌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2.044m高出1.389m,阻水比为0。起点坐标X=2489367.914,Y=38403507.540;终点坐标X=2489363.434,Y=38403562.031。
3.南湖路西侧Y60雨水排口
南湖路西侧Y60雨水排口位于英洲海西支改河段左岸河道桩号GH0+300处,后接直径d1800雨水管,管道雨水自南向北经雨水排口排入英洲海西支改河段,排口管底高程为-0.69m,河底高程为-0.60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30.31m2。雨水排口中心点坐标X=2489228.060,Y=38402731.056。
4.南湖路西侧Y57雨水排口
南湖路西侧Y57雨水排口位于英洲海西支改河段右岸河道桩号GH0+400处,后接管径d1650的雨水管,管道雨水自北向南经雨水排口排入英洲海西支改河段,排口管底高程为-0.44m,河底高程为-0.60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30.31m2。雨水排口中心点坐标X=2489210.822,Y=38402699.538。
5.南湖路Y65雨水排口
南湖路Y65雨水排口位于英洲海东支右岸河道桩号YZD4+861处,后接直径d2000,雨水自北向南由雨水排口排入英洲海东支河涌,管出排口伸入英洲海东支项目河涌8.1m,排口管底高程为-0.62m,河底高程为-1.10m,在20年一遇设计水位下的雨水排口阻水比8.57%,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23.84m2。雨水排口中心点坐标X=2489355.670,Y=38403521.616。
6.南湖路东侧临河污水管
临河污水管(管径DN400)与南湖路走向一致,在英洲海东支河涌管理范围内分布有7.88m长污水管和2座污水检查井,临河污水管的地面高程约4.35m,管底高程-0.70m,管埋入地下的深度约为5.05m,管中心线距离英洲海东支项目河道断面右岸控制线最近处约11.54m。污水管起点坐标X=2489402.712,Y=38403513.913;终点坐标X=2489394.834,Y=38403513.576。两口检查井中心点坐标分别为X=2489402.712,Y=38403513.913;X=2489394.834,Y=38403513.576。
(四)文清路涉河项目
文清路涉河项目包括临河道路、临河给水管、临河雨水管、临河污水管。
1.文清道路临河段
文清道路在英洲海西支改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路段起点桩号BK0+102.43,终点桩号BK0+228.97,全长约126.54m,路面设计标高3.73~3.89m,道路坡脚线距离河涌堤顶控制线最近处约 9.22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596.47m2,阻水比为0。
文清道路临河段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文清路临河给水管(背水侧)
临河给水管(管径DN300)与文清道路走向一致,起点桩号BK0+111.51,终点桩号BK0+221.08,全长109.57m,给水管位于道路下方埋设,管底高程为2.73~2.85m,埋入约1.0m,管中心线距离河涌堤顶控制线最近处约11.87m。起点坐标X=2489397.210,Y=38402587.770;终点坐标X=2489296.948,Y=38402631.970。
3.文清路临河雨水管(背水侧)
文清路临河雨水管(管径DN600)共有BK0+118.18~1#检查井、BK0+218.14~2#检查井、BK0+283.79~3#检查井、BK0+305.67~4#检查井四段雨水管垂直穿过文清路,在道路外坡脚位置设置检查井,四段管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分别为4.8m、4.23m、8.91m、10.16m,管底高程分别为-1.50m、-1.40m、1.45m、2.04m,埋深约为2.42m、2.64m、2.76m、3.07m,四座检查井中心点距离河涌堤顶控制线分别为9.52m、10.19m、5.35m、4.09m。
文清路临河雨水管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文清路临河污水管(背水侧)
文清路临河污水管(管径DN400)共有BK0+112.66~1#污水检查井、BK0+212.67~2#污水检查井两段污水管垂直穿过文清路,在道路外坡脚位置设置检查井,两段污水管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分别为2.96m、3.25m,管底高程分别为-0.66m、-0.81m,埋深约为4.43m、3.07m,两座检查井中心点距离河涌堤顶控制线分别为10.68m、8.95m。
文清路临河污水管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一)英洲海西支河涌改道工程补救工程措施
1.河涌改道由三弯段和三直段组成,河涌改道上游接英洲海西支河涌明德一路桥下,下游接拟建工程南湖路南侧约53m处,起点桩号GH0+000,终点位置桩号GH0+424.236,河涌改道中心线位置总长度为424.236m。河涌设计断面为梯形,上底宽26m,河底宽12m,河底纵坡0.2‰,河底高程-0.63m~-0.55m,两边坡1:1.75,两岸堤顶宽3m,河涌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堤顶高程3.37m~3.45m。
河涌改道工程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英洲海西支改道河涌弯道多,且出口段急转弯与原河涌相接,降低了河道排洪能力,须在改道河涌两岸堤顶设计线布置不变条件下进一步拓宽河底和放缓河涌边坡,河底宽宜取AK0+581.5中桥两桥台的桩承台外边缘之间距离宽度尺寸,结合岸坡防冲和边坡稳定需要,拓宽的河涌两侧坡脚位置设置3m高钢筋砼挡土墙或重力式砼挡土墙,墙顶以上堤防临水坡按1:2~1:2.5放坡与挡土墙顶连接,墙基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河涌两岸采用高压旋喷桩进行堤基软土层处理,坡面草皮护坡。此外英洲海西支改河段设计堤顶高程应预留填筑土预沉高度。
3.英洲海西支河涌改道的下游出口水流直冲对岸,对岸受冲范围须设置钢筋砼板桩护岸工程措施,确保堤防安全。
(二)南湖路AK1+423.5中桥补救工程措施
南湖路AK1+423.5中桥平面布置与《江门市新会区小鸟天堂国家湿地保护区周边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首期)》英洲海东支YZD2+068断面两岸控制线之间的河槽不对应(错位),在20年一遇设计水位2.044m下的阻水比为59.91%。需采取措施如下:
1.桥下河槽疏浚、削坡和浆砌石护坡处理。两桥台现状土边坡按1:1.7削坡和浆砌石护坡,疏浚和浆砌石护坡后的河底宽25m,河底高程为-1.526m。
2.桥下游50m长河道范围疏河拓宽及右岸堤防后移处理。疏浚河段河底两侧边线均以桥下疏浚河段河床边线为起点,直线与《江门市新会区小鸟天堂国家湿地保护区周边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首期)》英洲海东支YZD2+114断面控制线相连,河底宽25m,河底高程为-1.526m;右岸河床边线与右岸堤顶之间的堤防迎水边坡为1:2.5,堤顶宽5m,堤顶高程2.42m,堤防内坡为1:2.5,按梅江生态园碧道的设计标准和内容恢复堤顶路面层。
3.南湖路AK1+423.5中桥补救工程措施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南湖路西侧Y65雨水排口及其排水管道伸入英洲海东支河槽且露出河面,严重影响河道行洪,Y65雨水排口须移到右岸AK1+423.5中桥下游拓宽河涌设计堤顶线外约1m位置。
5.AK1+423.5中桥上下游河涌拓宽清淤疏浚施工前需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审批,清淤疏浚物遵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3〕40号)执行。
(三)南湖路西侧Y60雨水排口管底高程低过河底高程,需抬高处理;所有排入河的雨水排口均需设置自动拍门,防止河水倒灌。
(四)拟建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废弃物、堆放物、油污、生活污水排放等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平台、施工围堰、弃渣及堆放物等,恢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岸坡、滩地、堤防设施,以免对河道防洪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涉及河道(涌)、堤防、岸坡安全等的防治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我局批准后实施,相关费用全部由你单位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新会区水利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新会区水利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时,须请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参加,并经新会区水利局、属地政府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新会区水利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涉及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五)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期间涉及修复、迁移重建水利工程设施有关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六)工程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改河涌段冲淤及岸坡稳定进行定期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保持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工程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必须服从当地三防指挥部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七)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梅江农业生态园北侧路网工程涉河项目建设方案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八)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