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01-16
新水许准〔2025〕4号
江门市新会区银湖纸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取水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江门市新会区银湖纸业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中你公司的取水工程项目在新会区崖门镇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坑口村小岭冲(东经113°03′31.9103″,北纬22°21′35.4673″)采用提水方式取地表水,取水主要用于造纸,年最大取水量35万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0.16万立方米。项目取用水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2部分:工业》(DB44/T 1461.2-2021)执行。
二、项目退水水质、退水水量、退水地点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三、你公司应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按规定在取水点安装取水计量设施,预留数据远程传输端口,确保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建立完善取用水档案管理。项目取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量的统一调度和动态监测。依法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在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有关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五、你公司安装的计量设施为超声波流量计,应确保项目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广东省取水计量技术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超声流量计检定周期应符合JJG 1030-2007《超声流量计》的规定,检定或校准周期为1年,同时对对照使用的计量做好定期检定或校准。你公司应自发证起每年提交一份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取水计量检定或校准报告,确保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正常。
六、本取水许可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5日止。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