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7
新水强拆告字〔2025〕第1号
对广东古兜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一案,经本单位立案调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新水处决字〔2024〕第3号),责令广东古兜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6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房屋,广东古兜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逾期未履行,经本机关催告后仍不履行。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广东古兜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在江门市新会区东方红水库下游泄洪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十六间房屋。逾期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