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20
江水新会许准〔2025〕1号
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2月20日受理你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的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亚太森博(广东)纸业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编号:C440705S2022-0004)的法定代表人由洪庆隆变更为黄伟,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取水许可证》及其附件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证及附件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2月20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