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10
新水销决字〔2025〕2号
江门市新会区银海纸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3月10日收到你公司《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等资料。经调查核实,你公司已不再取水生产,取水设施已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注销你公司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编号:D440705S2020-0007)。
(联系人:余小玲,联系电话:0750-6615614)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0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圭峰区管委会(会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