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28
新水许准〔2025〕24号
江门市海裕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你公司《关于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等有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公司取水许可证(D440705G2024-0012)的取水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李森炜”变更为“王震”,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电子取水许可证中载明。原取水许可证及附件作废。
附件:取水许可证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3月28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崖门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