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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江门市新会区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15

新水许准〔2025〕30号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贵单位报来的江门市新会区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我局已组织完成对该水土保持变更方案技术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江门市新会区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西坑(土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场堆体稳定性研究及堆体整形工程、覆盖系统、填埋气收集与处理系统、渗沥液收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膜面水导排系统、截洪排水系统、渗沥液调节池清淤、其他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8.0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期间产生总挖方1.03万立方米,总填方3.23万立方米,借方2.20万立方米,无弃方。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367.6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83.48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0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江门市新会区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属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按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沉沙和排水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二)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三)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时,请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西坑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4月15日  



抄送: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圭峰会城林业水利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