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7-11
新水许准〔2025〕91号
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7月11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属地镇人民政府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本项目为新建工程,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起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设置西樵枢纽互通衔接西二环高速,向南经九江镇后跨越西江,经江门市鹤山市古劳镇、龙口镇、鹤城镇、址山镇,终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设置石名枢纽互通对接新台高速。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将进一步加强南海、江门及周边地区与广州和珠海之间的联系,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员流动,有望成为连接广东省中南部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的重要枢纽,为地区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交通支撑。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为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工程线路重要的一部分,在新会区司前镇观音陂水库、大坑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线内,在水利工程范围内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道路立交及司前北互通箱涵工程,其中柚柑山隧道终点段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司前北互通立交道路位于大坑水库、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箱涵跨观音陂水库溢洪道,距离观音陂水库大坝背水坡坡脚约65m处,在观音陂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为增强对珠西地区交通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基础支撑,原则同意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实施。
(一)工程建设单位: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四)工程建设方案:新建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道路立交及司前北互通箱涵工程。
1.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工程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线内长度约370m,属于隧道终点段,主要为满足司前镇的交通流上下南新、新台、佛开高速的转换需求。隧道工程为双向六车道,双洞单向行车,进出口门洞均采用端墙式,边、仰坡采用锚网喷防护,单向三车道断面高度为8.3m,宽度为16.34m,开挖断面为143.25m2~184.39m2,隧道开挖施工方式采用机械开挖(三臂凿岩台或单臂破碎振动锤)。
2.司前北互通立交道路位于司前镇西北侧,大坑水库、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为新建匝道立交。其中SQA、SQB匝道在大坑水库保护范围内,SQL匝道在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
(1)SQA匝道往新会方向,终点汇入南新高速,采用单车道出入口单车道匝道形式,路基宽度为10.5m。
(2)SQB匝道往司前镇方向,终点接采用单车道出入口双车道匝道形式,路基宽度10.5m。
(3)SQL匝道采用双向四车道局部双向三车道,设计速度40km/h,起点顺接SQA及SQB匝道,终点接现有道路“建设一路”和“规划一路”平交口相接,SQL匝道路基宽度19.5m。
路堤施工方式遵循路基工程“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的基本施工原则,按照高填方路堤的施工措施先进行基底的换填,而后在基底上每隔2米采用冲击碾压,路床内设置两层高强土工格栅,采用人字形骨架植草防护。
3.司前北互通箱涵位于观音陂水库坝址管理范围内,距离观音陂水库大坝背水坡坡脚约65m处。洞桩号SOLK1+369.469,涵洞与路线夹角为66.77度,涵长为35m,箱涵内径高2.5m,宽4m,位于SQL匝道终点,与现有道路“建设一路”和“规划一路”平交口相接。箱涵施工方法采用就地浇筑工艺。
(五)拟建项目新建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占用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的面积为9984.41m2,司前北互通立交占用大坑水库保护范围内的面积为1945.49m2,占用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的面积为72447.86m2,占用观音陂水库溢洪道管理范围内的面积是1580.45m2.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及管理范围内控制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表1、2、3、4。
表1柚柑山隧道终点段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控制点坐标
柚柑山隧道右线 |
表2司前北互通立交SQB道路位于大坑水库保护范围内控制点坐标
表3司前北互通立交SQL道路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控制点坐标
表4司前北互通跨观音陂水库溢洪道箱涵控制点坐标
二、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本工程施工期间,为保证水利设施安全,需对水库大坝及观音陂水库溢洪道沉降变形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控制坐标详见表5~7),监测方案、监测数据资料和分析成果需定期报送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核备。同时定期对箱涵上、下游局部河床的冲淤情况进行观测,定期检查暗涵淤积情况并及时清淤。发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工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同时上报我局。
表7溢洪道监测控制点
(二)根据司前镇人民政府《司前镇关于〈关于征求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库区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意见的函的回复》,在工程实施阶段,需高度关注对下游天等河及其支流水利设施可能引发的二次影响。特别是天等河观音陂水库支流与大坑支流,因上游地形地貌的改变,导致径流汇流时间加快。在遭遇强降雨时该区域易产生内涝风险,进而对周边农田灌溉系统及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建议建设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本工程下游影响片区内水利设施防洪能力进行复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既确保南新高速项目顺利推进与实施,又提升区域内水利设施的防洪能力与运行效能。
(三)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超出本文批准的范围施工,不得设置施工营地,不得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保证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如本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涉及水事违法行为,由水行政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四)工程施工期间要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及时、妥善、彻底清理水库管理范围内工程施工废弃物等,不得影响水库大坝安全及障碍防汛道路通畅。
(五)本项目建设及施工期间的废弃物、堆放物、工人生活排放水等可能会对库区水体造成污染,应对这些废弃物、堆放物和生活排放水等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本方案中的库区排水方案,落实相关措施,尽量减少对水库水体污染破坏及水库库区山体水土流失导致水库淤积等情况,如发生因施工导致水利设施损毁或水质污染及水库淤积时,建设单位须承担应急处置费用及赔偿责任。
三、其他要求
(一)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司前镇人民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如本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涉及水事违法行为由水行政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二)因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所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洪涝损失、水污染及安全事故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你司承担责任。
(三)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库区道路工程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四)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通涉新会库区道路工程位于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和管理范围内,你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管理,若日后水利工程提高防洪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等需要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你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五)本次行政许可批复范围不包括工程施工便道方案。后期施工中,如工程施工便道拟进入或可能影响水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建设单位须依法编制专项方案,报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未获批准擅自施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7月11日
抄送:司前镇人民政府,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