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8-20
新水许准〔2025〕103号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
我局于2025年8月20日受理你经联社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村民委员会江门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承诺书),并于2025年8月20日受理你经联社提出的《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村民委员会江门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村民委员会江门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水井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3栋商业楼、2栋塔楼、2座地下室以及道路广场、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46公顷,其中永久用地面积3.3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2.14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5.9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5.93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000万元。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11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4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8%,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9.1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21340平方米(因项目变更,原方案总征占地面积33228平方米增加到了54568平方米,增加量为21340平方米。原方案总征占地面积33228平方米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本次只缴纳增加部分21340平方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本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804.00元(21340*0.6)。
(六)同意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的《关于撤回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申请》,自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撤回《关于准予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村民委员会江门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许准〔2025〕63号)。
附件:实施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奇榜村民委员会江门共富广场建设项目(会城街道奇榜经济联合社)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8月20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圭峰会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广东中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