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9-01
新水许准〔2025〕108号
江门市福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9月1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江门市福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制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5年9月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江门市福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制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江门市福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制生产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那伏村大围北、大围南(土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栋1#装配工业车间及配套楼(其中1#装配工业车间3层、配套楼7层)、1栋1层2#装配工业车间、1栋4层研发楼、1栋1层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配电房以及对应的道路广场、管线、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3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8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89万立方米,无借方,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0万元。项目一期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2025年9月完工;项目二期计划于2026年1月开工,计划2027年12月完工,总工期49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5.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21252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751.20元。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等文件规定,该项目免征省、市、区级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1476.08元,实征上缴中央国库部分水土保持补偿费共1275.12元。
附件:实施江门市福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端数控机床研制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沙堆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江门市泓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