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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鑫源水厂供水保障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10-31

新水许准〔2025〕116号

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0月31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鑫源水厂供水保障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并于2025年10月31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鑫源水厂供水保障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鑫源水厂供水保障管道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和三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段DN1200~DN1400输水管线,管线总长度约10.8千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94公顷,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5.9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4.90万立方米,借方4.31万立方米,余方5.40万立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22100.3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约15421.97万元。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计划2029年4月完工,总工期54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1.9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7%,表土保护率不低于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219112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31467.20元。

    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本项目属于城市管网工程、供水保障管道工程,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因此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鑫源水厂供水保障管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31日  



抄送:圭峰会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三江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