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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阶段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5-22

新水许准〔2026〕66号


江门市新会公用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22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阶段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阶段二期)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双水镇、罗坑镇、古井镇、崖门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15公顷,均为临时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4.80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64万立方米,无借方,余方总量3.16万立方米,已办理弃土备案。项目估算总投资2464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515.83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6年8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本次为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5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低于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范围包括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该工程属于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市政供水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附件:实施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供水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一阶段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6年5月22日          



抄送:新会区自然资源局,三江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双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罗坑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古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崖门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