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01
新水许准〔2026〕80号
江门钱源技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6月30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江门钱源技术有限公司火迪电动摩托车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钱源技术有限公司火迪电动摩托车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江睦双碳新能源产业园省道S272线东面、新中公路北侧地块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幢地上6层的火迪智能总装楼、1幢地上7层的火迪生活楼、1幢地上4层的火迪研发楼、1幢地上1层的门卫室,以及道路广场和景观绿化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50公顷(25032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0.2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2.11万立方米,借方总量1.83万立方米,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00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6月开工,于2028年1月完工,总工期20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50公顷(25032平方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5.0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25032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019.20元。
附件:实施江门钱源技术有限公司火迪电动摩托车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2026年6月30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睦洲镇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江门市雄睿安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