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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库建设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7-17

新水许准〔2026〕83号

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7月1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库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结合《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施工对观音陂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估专题报告》报批稿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工程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中第十一射(广州番禺至珠海横琴)的重要部分。与广州绕城高速公路、新台高速公路、黄茅海通道组成了广州→佛山→江门→珠海→港澳的新走廊带。起于佛山市南海区广州绕城高速西樵段(G1508),终点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总体呈东北-西南走向。途经佛山南海区九江镇、江门鹤山市古劳镇、龙口镇、鹤城镇、址山镇,主线长50.7km。

    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工程于江门市鹤山共和镇新连村至司前镇吉庆村路段设置柚柑山隧道工程,隧道呈南北走向穿越柚柑山低山丘陵地貌区,整体起讫桩号K44+565-K45+730,全长约1.1km。柚柑山隧道工程末端出口段涉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建设,隧道左线ZK45+376-ZK45+709段、右线YK45+398-YK45+730段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涉库段长度约370m。柚柑山隧道位于观音陂水库上游侧(西北侧),隧道出口与水库库区末端最小水平距离273m、与水库大坝相距1000m、与溢洪道相距1025m,与输水涵管相距1040m。

    根据《关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建设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许准〔2025〕91号),原批复新建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采用环形预留核心土法及台阶法施工,计划配合机械开挖实施。但在实际推进中,受现场作业空间条件限制,机械开挖工作面严重不足,该施工方案难以落地执行。同时,隧道出口段地处水库保护区范围,围岩为中风化及微风化花岗岩,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分别高达83.1MPa、93.1MPa,岩体坚硬致密,若采用单臂破碎振动锤等机械施工,不仅设备磨损极为严重,且开挖效率极低,无法满足工程安全、质量及进度要求。为保障隧道施工顺利推进,确保工程实施可行性与经济性,需采用爆破开挖方式进行施工。

    根据《关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司前北互涉新会区库区道路工程建设方案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新水许准〔2025〕91号),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司前镇人民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柚柑山隧道原批复方案为全段机械开挖,现拟改为爆破施工,属于工程建设方案重大修改,需重新将建设方案报我局审查同意。

经审查,为保障隧道施工顺利推进,确保工程实施可行性与经济性,我局原则上同意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库建设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程建设单位: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工程。

    (三)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

    (四)工程建设方案: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库建设方案。

    1.司前北互通立交柚柑山隧道工程位于观音陂水库上游侧(西北侧),隧道出口与水库库区末端最小水平距离273m、与水库大坝相距1000m、与溢洪道相距1025m,与输水涵管相距1040m。隧道左线ZK45+376-ZK45+709段、右线YK45+398-YK45+730段位于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涉库段长度约370m,占用保护范围面积26933m3,属于隧道终点段,主要为满足司前镇的交通流上下南新、新台、佛开高速的转换需求。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控制坐标详见(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系):表1。

表1:涉观音陂水库隧道段控制坐标表

序号

X=

Y=

注明

1

2493683.9

482968.6

左线,K45+376,保护范围线内,交接起点

2

2493618.4

482972.5

左线,K45+400

3

2493518.3

482975.6

左线,K45+500

4

2493418.0

482973.2

左线,K45+600

5

2493318.2

482965.9

左线,K45+700

6

2493309.2

482965.3

左线,隧道终点,K45+709

7

2493663.7

482922.4

右线,K45+398,保护范围线内,交接起点

8

2493629.1

482926.8

右线,K45+400

9

2493529.7

482934.9

右线,K45+500

10

2493430.0

482937.2

右线,K45+600

11

2493330.6

482935.0

右线,K45+700

12

2493300.6

482931.8

右线,隧道终点,K45+730

    2.柚柑山隧道工程为双向六车道,双洞单向行车,进出口门洞均采用端墙式,边、仰坡采用锚网喷防护,隧道内轮廓采用单向三车道标准断面,内轮廓净空高度5.0m、净宽15.5m,隧道开挖断面面积介于143.25㎡-182.44㎡区间。隧道左线进口洞口设计标高48.415m,出口洞口设计标高55.086m,隧道最大埋深约81.33m。隧道右线进口洞口设计标高49.552m,出口洞口设计标高55.553m,隧道最大埋深约75.99m。

    3.综合隧道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围岩分级、施工设备与技术条件,确定隧道正洞采用爆破施工方案:依托新奥法的原理,结合光面爆破技术,根据不同围岩级别,采用不同的爆破方式。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库段为III级和IV级围岩,III级岩采用全断面法爆破施工或上下断面正台阶法爆破。全断面法爆破施工,一次开挖成型,断面中部偏下布置复式楔形掏槽,周边布置辅助孔,循环进尺2.0m;上下断面正台阶法爆破,分上下两个台阶掘进,上台阶断面高6.93m,下台阶断面高3.52m,采用短台阶法,上台阶超前下台阶不宜超过30m,施工作业由上向下交替进行,循环进尺2.0m。IV级围岩采用三台阶法、单侧壁法开挖或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按施工设计图要求,台阶法开挖上台阶循环进尺不宜大于2榀钢架间距,环形留核心土法循环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单侧壁法每循环进尺不宜大于1榀钢架间距,其中三台阶法、环形开挖预留核心土法的循环进尺取1.5m;单侧壁法循环进尺取0.75m。

    4.柚柑山隧道涉观音陂水水库段桩隧道爆破最大单段炸药量为20kg,爆破振动速度不高于2.5cm/s。

    5.隧道涉观音陂水库保护范围内,先试爆,结合试爆参数开展爆破。涉水库保护区设3次梯度试爆、间隔不低于2小时,严控爆破药量逐级递增。三次试爆单段最大药量分别≤8kg、≤15kg、≤20kg,掘进进尺对应1m、1.5m、2m。设置三级振速监测预警(≤1.5cm/s安全、1.5-2.4cm/s警戒、>2.5cm/s超限),依据监测数据动态管控爆破参数。

    二、工程影响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根据附件资料《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施工对观音陂水库大坝等水利设施安全影响评价专题报告》(报批稿),安全影响评价结论认为柚柑山隧道施工方案采用的爆破及隧洞开挖方案安全可靠,不会对观音陂水库水工建筑物造成结构性损伤或疲劳破坏,可保障观音陂水库水工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和运行安全,有效规避各类施工安全风险。

    (二)严格控爆标准,爆破振动速度必须控制在2.5cm/s以内(依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及大坝类型、坝高设定)。建议在水库保护范围路段采用“弱爆破”方式。

    (三)开工前须取得爆破作业许可证,并与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经本批复同意,严禁擅自开工;严禁超出设计范围扩大爆破区或增加单次药量。

    (四)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工程在建设与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须落实做好以下工作:

    1、爆破作业全过程,同步开展隧洞爆破专项监测,对大坝、溢洪道、输水建筑物等变形、位移、渗流量实施连续观测(观测坐标详见表2,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系),配套监测仪器记录爆破动力影响,强化爆破前后现场巡视检查。前期完成监测基准值校核,落实三级预警机制,每日整编对比监测数据及记录水库各建筑物爆破前后现场巡视检查情况。施工期间应每日报送相关监测结果,运行期应定期向水库管理单位报送监测结果。监测指标超标或者水库大坝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异常时第一时间停止爆破作业,并采取有效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同时上报我局。

表2:观音陂水库大坝及水工程监测点坐标表

序号

X=

Y=

注明

1

2492277.5

483075.7666

坝顶1

2

2492280.0

483137.6296

坝顶2

3

2492282.9

483108.4522

坝迎水面

4

2492278.8

483059.9493

输水涵管

5

2492265.4

483047.8961

溢洪道

    2.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不能对水利设施造成破坏,若产生影响和破坏,要按标准原貌修复,并将有关数据、方案报给水库管理单位。

    3.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隧道和水库大坝的安全状态,如遇隧道渗水量大、水库水位骤降、大坝出现位移变形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并将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

    4.本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必须确保观音陂水库大坝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安全,不得妨碍防汛抢险和水利设施维护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

    (1)工程施工要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制定并落实受施工影响区防汛预案及防治水污染措施。加强大坝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观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报告。

    (2)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工程建设,不得超出本文批准的范围施工,做好本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安全管理。

    (3)施工过程中,应贯彻落实文明施工要求,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车辆冲洗、运土车辆密闭等环保措施,做好工地防尘防治工作;禁止在水库管理范围内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不得在水库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及污染水质的采石、取土、堆放或排放污染物等活动。

    (4)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须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如本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涉及水事违法行为,由水行政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5)工程施工完成后,须及时、妥善、彻底清理水库管理范围内工程施工弃渣等,不得影响水库的安全。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杂物清理完成后,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库管理单位验收后方得撤离。

    三、其他要求

    (一)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新会区水利局、司前镇人民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如本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涉及水事违法行为由水行政执法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二)因本工程建设和运行所造成水利工程损坏、洪涝损失、水污染及安全事故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由你司承担责任。

    (三)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工程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四)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柚柑山隧道工程位于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你单位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及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管理,若日后水利工程提高防洪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等需要利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你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6年7月16日  



抄送:司前镇人民政府、司前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