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6-09-22
新水许准〔2026〕98号
广东科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9月22日受理你公司关于广东科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丙烯酰胺水剂、1万吨丙烯酰胺晶体及12万吨造纸干强剂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科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丙烯酰胺水剂、1万吨丙烯酰胺晶体及12万吨造纸干强剂新建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富源五路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生产车间、1栋1层综合仓库、1栋2层污水处理站、水合生产装置、AN罐区、AM罐区、室外管架、雨水池、消防水罐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6公顷(10594平方米),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1.458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825万立方米,借方总量0.367万立方米,无余方。项目估算总投资1795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23万元。项目已于2026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4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本次属于补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6公顷(10594平方米)。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计列,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9.8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面积为10594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规定,按每平方米0.6元计征,共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356.40元。
附件:实施广东科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丙烯酰胺水剂、1万吨丙烯酰胺晶体及12万吨造纸干强剂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2026年9月22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古井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广东新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