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人民政府:
2023年,新会区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落实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我区水利领域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数据对比分析
(一)行政检查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我局根据部门职能依法开展水行政各类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防汛安全检查、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行业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其中,水政大队累计开展日常巡查187次,其中日间巡查140次,夜间巡查47次,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7车次,巡查里程超15650公里;参与打击非法洗砂洗泥联合执法巡查38次,其中21次为陆路巡查,17次为水上巡查,出动执法人员88人,出动执法船只17船次,出动执法车辆38车次,巡查里程3770公里。行政执法“两平台”录入行政检查案件124宗。同时,按照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我局完成取水、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8宗,相关抽查结果已及时在局网站公布。
(二)行政许可事项有所增加。2023年,区水利局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44宗,许可事项宗数较2022年的84宗增加了60宗,同比增加了71.43%。
(三)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将普法工作融入水利建设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将普法与水利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水利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促进我区依法治水管水兴水水平不断提高。在新会区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新会区水利局达到“优秀”等次。
二、年度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亮点工作
根据当前水利工作的实际,普治结合,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依法治水进程,取得显著成效。
1、建立多元化普法宣传矩阵。一是以深入推行“党建进工地”工作为切入点,围绕开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江门市江新联围睦洲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为示范点,在工程建设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党建进工地”活动阵地,全力打造水利工程领域“党建+普法”的宣传新阵地,让法治的“种子”在水利建设一线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二是充分利用新会东区学校作为全省首个以学校为载体建设的省级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资源优势,将普法宣传与节水教育深度融合,向师生、家长普及宣传水法律法规知识。三是依托局机关、水利工程、学校、碧道、宣传橱窗等场所设施,融入水利法治内容,建设一批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水利法治文化“微阵地”,先后在新会电台发布宣传信息2篇,江门日报1篇,“新会水利与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07条。
2、围绕关键“节点”抓普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推广活动:在全区各镇(街)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额30多条,张贴宣传海报100多套。本局正门大型电子荧屏滚动播放主题宣传标语口号15条,历时一周;举办或参加主题宣传活动3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现场解难答疑300多人次。
3、聚焦落实“五进”抓普法。一是深化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乡镇、进公园、进企业、进社区”。深入新会区机关幼儿园、尚雅学校等校园开展“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向各镇(街)发放宣传学习资料3000多份;在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南车公园等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现场解难答疑300多人次;深入江门市明星纸业、岭南水务、江门水电等公司开展节水、安全生产宣传;打造以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节水宣传员队伍,同时示范带动,引领社区群众自觉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4、紧盯执法“惩治”抓普法。实行普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全区水域及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执法行动、日常执法巡查,以及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同步开展水利普法宣传工作。全年累计向全区涉河涉水企业、群众等派发打击非法采砂、河道管理等宣传单300多份。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要求各相关业务股室指派专人跟进,严格按照“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进行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确保每条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按照7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及时上传正确信息至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做到“应示尽示”。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情况。我局一直致力于调查取证设备建设,先后配置照相机5台,摄像机2台,执法记录仪6台,已符合设备配置标准,满足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利用空闲时间,采取自主学习、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互助培训、现场操作等学习模式,开展执法记录器材的使用方法和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等相关知识学习,较好地推进了行政执法过程全纪录工作。并将所有案件的影音资料根据案卷评查标准进行分类归档保存,并编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明确本单位音像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的范围,向社会公开。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依法行政,我局聘请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一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问题上除了召开局务专门会议讨论,还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充分听取律师的专业法律意见,在决策上做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有效降低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我局现有法律顾问共2人,法律顾问办件数量为71宗,各项工作涉及的经济金额约43578万元。其中合同或协议39件,其他事项32件,出具意见64份。
(三)改革实施落实情况
1、统一部署,制定水利行政执法年度计划。为进一步强化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区、镇两级行政执法工作紧密衔接,为各镇(街)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每年3月前,我局报送《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执法计划》,分解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经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汇总后印发各镇街执行。
2、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与各镇(街)综合执法办联系,对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系统式指导,及时解答各镇(街)综合执法办提出的问题。多次参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的执法巡查行动,其中包括:1、参加江门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本辖区及交界水域进行巡查,有效防止河道违法采砂和其他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2、通过联合区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对虎跳门水道沿线堆放场进行执法巡查和堆放管理,促进堆放场合规经营。3、多次联合镇(街)、公安等部门开展巡查行动,及时发现和处理水事违法行为,收到较好效果。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执行《广东省非现场执法办法》,利用粤执法平台进行案件办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江门市水利局发布水事违法案件案例。根据《新会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导师制”指导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已指定组长和组员,实行组员“片区责任制”,对镇街开展一对一带教工作,指导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行使水利下放事项的执法工作。通过与会城、沙堆、司前、睦洲等镇综合执法办联系,及时沟通和了解相关镇街对下放事项的执法情况。
三、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行政执法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执法力量、执法能力与执法要求存在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切实加以改进,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群的水法治意识,水忧患意识。
(二)强化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加强执法打击力度。继续发挥水利、公安、交通部门整体联动优势,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在执法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非法采砂行为,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加大办案力度,依法追究违法犯罪人员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强化组织培训,提升执法骨干业务技能。坚持秉公执法,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江门市新会区水利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