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2-0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8月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统计局进行了巡察;9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9月11日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会后,区统计局党组立刻召开了党组会议,根据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和清单,统一了思想认识。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代表党组进行了表态,要求全体党组成员要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全盘接受,并将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认真对待,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整改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切实把落实整改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压实主体责任,组织保障落实。
区统计局党组成立了以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玉如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由吕倩雯任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区统计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股室、经济调查队的负责人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本股室(经济调查队)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务实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区统计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16个问题和34条问题清单,制定了《江门市新会区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区统计局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提出了58条整改措施,根据实际新制定了4个制度,在全局重新强调3条制度,制定了1个实施方案,并调整了部分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将管理规章化、制度化,保证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整出成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重痕迹、轻实效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安排专人跟踪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计相关会议精神、区委文件精神等,丰富理论学习形式,每次会议结合统计工作开展学习研讨。我局党组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人专门跟进,将第一议题制度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清单形成长期的学习机制并贯彻落实到底,每次党组会议首项议程必为由党组书记带领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班子研讨。巡察反馈会后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分别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贯彻习近平对人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会上,全体党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统计工作实际,发表学习心得和交流工作落实措施。
二是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书记每季度检查班子成员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笔记,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多形式的测试。2020年已制定中心学习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按照每季度宣传部的要求更新学习计划,按照要求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制度面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组书记于12月初检查了各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交叉检查了党组书记的学习笔记,做到学习扎实,记录清晰,保证学习的严肃性和自觉性;第四季度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会议精神制作了测试卷分发各班子成员完成,各班子成员均能取得90分以上的成绩,班子成员表示学习效果得以巩固。
三是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针对学习不扎实,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和中心学习组会议中通报巡察反馈的问题,并要求各班子成员在日后的学习中要做到深入扎实学习,不作假不敷衍,认真完成学习的心得体会的撰写,党组书记将不定期查阅各位的学习情况。
2.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区统计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经11月30日党组会通过后印发实施,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提供指导思想。
二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6月及11月分别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由分管意识形态的领导向党组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经党组同意后向区委提交汇报;在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增加意识形态等内容,做到责任明确。
三是设立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参加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安排办公室科员陈烨跟进意识形态工作,近期联系宣传部到我局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增强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四是班子成员根据需要不定期跟分管人员开展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
3、依法行政理念淡薄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每年向局党组汇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分管领导于12月16日向局党组书记汇报我局本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2021年“双随机”执法计划,并将此汇报提请纳入12月局党组会议题,12月22日党组会议通过了区统计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和2021年“双随机”执法计划。同时,落实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执法计划要每年向局党组汇报,形成长期执行机制。
二是制定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工作守则。为规范统计执法的各项工作,11月制定了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工作守则,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审查监督办法、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规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等11方面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审查监督办法、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工作规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等6个守则均按要求在新会区人民政府网的区统计局网页或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均按行政执法工作守则执行,尚未有违反行政执法工作守则行为发生。
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2020年11月与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期一年,为我局的有关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的重大执法法定决定进行审核,承担我局重大执法法定决定审核工作。2020年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全部是接受法律文书咨询,对我局提出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全年审查了我局提交的货物采购合同、迟报责令改正通知书、自由裁量适用规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法律文书22份,为我局的有关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法律意见,保障我局使用的法律文书合法依规。
四是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大对考取统计执法证的力度,今年派5人参加考试,组织参加考试人员提前进行学习、复课,11月的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3人通过。待3人领到统计执法证后,马上将其执法证信息录入“双随机”系统,安排参加统计执法工作。
五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1)执法通知书送达回证上送达人未签名问题。我局检查了2017年以来执法通知送达回证,对送达人未签名的,已全部由送达人亲自补签名。我局从第四季度开始,严格由两人送达执法通知、责令改正通知,并在送达回证上签上两个送达人姓名。(2)现场检查笔录执法人员、记录员未签名问题。我局已从第四季度执法检查开始,每页现场检查笔录均加具执法人员、记录员栏签名,确保现场检查笔录每页有执法人员、记录员签名。从10月份开始,法规执法股对每次检查的整理案卷资料对照规范要求进行审查把关,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及时纠正。10月份第四季度“双随机”(根据年度“双随机”执法计划,跨部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检查了2家企业,经法规执法股审查,2家企业的执法通知书送达回证送达人签名和现场检查笔录均符合要求。(3)检查现场照片未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问题,我局从2020年第三季度未归档资料开始,按要求在检查现场的照片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和制作人员。10月份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了2家企业,经法规执法股审查,2家企业检查现场照片均按规范制作。(4)案卷资料编码有涂画的情况。我局已于10月重新购买了打码机,10月开始投入使用,保证编码清晰准确,不再涂画。
4.统计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统计“四上”名录库审核工作。对专业人员开展统计名录库、行业代码等培训,严格把关企业名录库信息。一方面针对区委巡察组检查的60家企业,反馈有19家企业行业代码不相符的情况,经我局与企业核实,其中1家企业主要业务活动与所填报行业代码相符,不需要更改行业代码;有14家我局已在2020年11月20日向省申请修改等待审批,有4家因所属专业限制,必须在2021年才能申请。另一方面全面开展地毯式核查核对规上限上企业行业代码,经过核查,114间房地产企业和34间建筑业企业行业代码相符,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业和规上服务业仍在核查中。12月11日召开全区统计名录库年报培训会,向镇街统计人员讲解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报表制度以及行业代码赋码规则,提高了统计人员的审核把关水平。
二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市级统计系统培训,不断提升统计业务和执法水平。本年分别派员参加11月18日国家统计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11月20日参加全市住户调查年报工作培训、11月24日参加江门市农村统计年报培训、12月9日参加全市工业能源统计年报定报工作培训、12月11日参加国家统计局江门调查队年定报培训、12月14日参加全市商业、服务业年报培训,总共21人次。
三是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统计分析研判,提高统计分析质量。做到每月一小分析,每半年一大分析。针对统计报告质量不高的问题,在11月19日全局人员会议上通报巡察情况反馈问题,要求各股室必须根据每月的相关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提出统计建议,提高统计分析质量。自9月以来,我局根据经济形势共撰写各类统计分析共23篇,并形成了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级审核的机制,保证分析质量。截至三季度,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信息60余条,编印《统计快讯》《统计月报》《各镇(街、区)每月主要经济指标红黑榜》《主要经济指标排位表》等资料70余份,报送《统计信息速报》2次,撰写各类调研分析报告近60篇,其中《2019年新会区“四上”企业入库情况分析》得到区领导的批示肯定,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参谋”作用。
四是牵头推动构建我区大统计工作格局。成立我区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各行业、领域基础数据质量。于8月24日、9月27日、11月18日分别召开全区大统计工作格局会议。听取房地产、建筑业以及农林牧渔业指标情况,提出部门统计工作要求;听取第三季度及全年经济运行预测,提出下阶段工作重点;研究分析GDP短板指标,部署工作措施。大统计工作格局的构建,让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树立了“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意识。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5.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每月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讨论支部工作,对党建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9月巡察反馈会后,区统计局支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在会议上通报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并对下一阶段的党建工作做了计划部署;强调落实支部委员会的作用,落实每年制定支部工作计划。
二是落实支部委员分工责任制,按照委员分工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党支部书记在第三季度支委会上再次重申各支部委员的分工职责,并落实由宣传委员赵必登负责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11月按照机关工委要求提交请示更换党支部书记,由党员主要负责人陈玉如担任区统计局党支部书记,让支委会能积极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推进全局党建工作向前迈进。
三是落实专职党务干部责任,做到专人专责,聚焦党建主业。针对专职党务干部专职不专责的问题,党组和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做了深刻的检讨;落实专职党务干部陈兆昌负责党建工作,加强对其的业务培训,10月15、16日组织其参加区举办的专职党务干部培训班,10月组织相关党务人员参加三季度组织部举行的“互看互比互学”活动;指派年轻科员陈烨配合其完成相关工作,及时培养熟悉党务工作的干部,充实党建工作队伍。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每个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形成决议执行。自9月以来,我局共召开5次党组会议,其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共5次,如“研究七人普宣传方案”、“新会区一体化住户调查经费预算事项事宜”、“2021年度区统计局和调查队预算事宜”等,均经过会前充分酝酿,会中由分管领导详细汇报,并经班子成员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最终形成决议执行,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分别于9月23日召开9月支部委员会、10月12日召开10月支部委员会、11月19日召开11月支部委员会;每月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9月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看警示教育片“堡垒”塌方 助长黑恶—沙堆镇梅阁村村干部集体涉黑案警示录,确保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党员会议;9月7日班子成员邓玉珠讲授以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题的党课、9月9日在全局会议上分享其廉政读书心得,领导班子发挥学习带头作用。
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本使用,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后一周内完成记录的整理和打印。党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人记录保存,支委会会议由宣传委员专门记录保存,全局会议及支部会议由办公室的党员负责记录整理,退休党支部会议记录由在职党员协助记录并确保退休党员如实签名确认;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分管党建领导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准确齐全。12月初已开展一次抽查,均能做到记录整理及时,内容清晰明确,没有出现错误的情况。
四是加强对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推荐党务干部参加全区的党务培训,及时购买相关党建业务书籍,更新党建知识储备,加强党务干部对党建知识的学习,定期对党务干部工作开展理论测评和业务考评。截至12月共组织党务干部参加2期培训班及区的党建活动;下发了《党章党规党纪》(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导读第5版)给党务干部,更新其党建知识,以便工作开展。
五是在11月19日的支部会议上通报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中与组织生活会相关的情况,强调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明确今后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谈心谈话做到一级抓一级,实实在在,不走过场,并做好相关记录,为按时按质开好本年度组织生活会创建良好条件。
7. 民主生活会“走过场”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党组书记在9月29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通报了巡察情况反馈意见中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强调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12月8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已组织全体班子自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会上各班子成员按照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逐条认领并做好自我批评,提出落实措施;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对其提出有针对性的批评,如陈玉如对何国杰的批评中,指出其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监管缺失、对分管工作监管不到位、业务工作缺乏主动性等,辣味十足,通过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了整改的责任,帮助班子成员找出了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让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开出了成效,开出了质量。
二是安排办公室专人跟踪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及时做好整改和资料归纳。12月8日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照要求将党组剖析材料、班子个人剖析材料及相关会议记录整理保存。
8. 党员队伍建设不力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主动出击,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通过考察干部的工作表现和参与集体活动的情况,物色到年轻科员黄丽敏有强烈意向向党组织靠拢,12月4日其提交了手写的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书记也对其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动态等,鼓励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二是从严把关发展党员工作,培养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教育培养,定期对积极分子开展谈话了解。支部从严做好入党材料审核把关工作。支部书记于9月29日与入党积极分子卢伟超开展谈心谈话,要求其就近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汇报,12月11日其已提交2020年下半年的思想汇报,将半年来在思想上、工作上等相关情况向党支部进行了书面的汇报;培养人于10月12日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谈心谈话,跟踪做好入党积极分子三季度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卢伟超重新撰写入党申请书,认真学习,每月提交一篇学习心得。11月9日卢伟超已重新手写并再次提交入党申请书。截至12月,卢伟超已上报了4篇学习心得,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党的纪律、本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等进行了学习思考。党支部对其理论学习情况,诸如学习强国APP上的学习情况、义工服务情况、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考察。经检查其能坚持每天通过学习强国进行理论学习,其学习分数比巡察前有较大的提升,理论水平有较大的提升;本年能积极参加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在本年开展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作为业务骨干,能主动思考,并运用其丰富的电脑知识,在试点期间根据实际入户登记对采集数据程序提出改善意见并被采纳到正式采集程序中,使入户登记平均时间缩短约一分钟。在入户底册数据整理、比对复查阶段对数据处理流程进行优化,开发专用数据比对程序提高下发核对名单质量,使各阶段数据处理工作效率得以明显提升。
四是坚持从严从细从实原则,着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11月19日在党组会上、10月12日在支委会上及12月3日在党员大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让全体党员干部明确发展党员的要求和标准。
9. 党建经费使用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11月30日前完成。
一是11月30日党组会议通过了《区统计局党建经费使用制度》并开始施行,用制度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做到党建经费专款专用。
二是明确党建经费使用需经支委会审议,实行审批制度。9月23日召开的支委会研究讨论了三季度到挂钩扶贫户的中秋慰问活动经费使用,并经各支部委员表态,党支部书记审批后实行。
三是于11月30日对相关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并整理相关的记录保存。谈话提醒后两名人员均表示对党建经费使用的范围、流程有了深刻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党建经费。
四是加强对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党务人员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务人员再次重新学习《会计法》,相关人员在加强学习和培训后,均表示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对严守党内纪律和财务纪律的自觉进一步加强。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班子年度考核中,各分管定期听取相关股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工作,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月各股室根据本年度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对股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进行整理,11月24日召开区统计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形势分析工作会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和提出防控措施,压实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廉政谈话和谈话提醒,不走过场,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已于11月30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相关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党务干部、资产管理人员等3人次开展谈话提醒;12月14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涉及发放补贴不规范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共3人次开展了谈话提醒,谈话提醒实实在在,带着问题,“一对一”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谈出结果,提出实效。
三是完善廉政责任制文书制作格式,明确签订人员范围。2020年已完善廉政责任制文书制作格式,明确签订人员为副科以上干部。
11.财务制度漏洞多,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11月30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是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明确财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11月30日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主要领导对原办公室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明确财务和工作责任。三人均表示认识到自身的工作漏洞,并将加强对财务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完善财务制度,做好现金提取支付审批流程,明确大额资金使用的标准和范围,每月度做好现金盘点工作,要求出纳做到现金日清月结,及时盘点。
三是整理统计局和调查队的财务账,安排专人负责局与队的财务工作,不混用,不占用,实报实销。已调整财务人员岗位,分离局与队的财务工作,安排专人分别做好两个单位的会计工作。11月19日党组会通过《江门市新会区统计局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并施行。
四是提高对上级下拨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做到先预算再使用,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协调。要求各股室提早做好预算计划和支出安排,并提供计划相关材料,如要求各股室提交了本年度年报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相关费用等用于做好本年培训预算工作;10月各股室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提交了股室预算计划,并通过党组会确定了2021年的预算计划。
五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形成出入库审批、签领制度,做到有源可溯。9月11日党组会通过《区统计局普查和调查工作设备管理制度》并实施,明确提出“谁遗失谁负责”,将设备使用和管理落实到个人;购买2个密码柜用于存放PAD和其他电子类固定资产。安排办公室和股室专人管理,设置签领单等。
六是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对当时的相关管理人员、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两人均表示将会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业务学习,保证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12.公务用车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11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维修管理,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每次维修的维修清单、发票齐全。主要领导和分管公车管理的领导于11月30日对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两人均表示认识到自身工作存在疏忽,将在之后的工作中协助办公室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并在本职工作中严格做到按制度办事。我局已于10月开始在每次公车维修报销需附上维修清单、发票等资料,并经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后方可报销。
二是9月18日已做好油卡与公车的绑定,做到专卡专车。已将油卡绑定对应车辆。
三是在11月11日的全体人员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局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车使用范围、使用流程。截至12月初,每次公车的使用均做到先审批,再使用,记录齐全,没有出现超范围和超时限使用的情况。
13.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一是11月11日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并强调我局制定的《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出国境制度》,并按照制度加强对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证件管理,做到出国(境)前到办公室办理审批,出国(境)返回后3日内填写《出国(境)回执单》并将证件上交办公室保管。10月25日前已根据组织部和人社局要求报送2019年以来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
二是9月已安排办公室专人管理出国(境)情况跟踪记录台帐,股级及以下在职在编人员的证件均放在办公室保管。截至12月,已核对出入境情况重新整理2019年以前的出国(境)情况跟踪记录台帐,保证账实相符;同时梳理了2020年以来的在职人员的出国(境)情况,暂未有人员有出国(境)记录。
14. 休假制度执行缺位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我局请休假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11月11日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我局制定的《工作人员请休假及出国境制度》。截至12月,全局人员请休假均按照制度执行,没有发生违规请休假现象。
二是加强休假审批,明确半天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天或以上经主要领导审批制度,截至12月初,局内的请休假均按照此项审批制度执行。
三是落实每季度年休假、事假公示,安排专人做好休假管理工作。按照组织部、人社局要求做好2019年年休假补发,并核查2019年年休假情况,对未休完年休假却申请事假,并且未计算在年休假内的人员在本次扣回相关报酬并上报组织部、人社局和财政局;11月按照组织部要求提供3季度请休假材料供抽查。经检查,我局前三季度请休假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没有发生违规请休假现象。
15. 发放津补贴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11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一是从9月开始改变“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补贴”发放方式,采取直接发放到调查员和辅调员账户的方式发放补贴,取消现金发放,做到大额现金不经中间人手,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二是核实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向6名镇级机关事业在职在编统计人员发放补贴的事宜,明确是否发放到辅调员,并要求提供签名核实。9月已核实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向6名镇级机关事业在职在编统计人员发放补贴的事宜,确认已发放到辅调员,并收回签名表;从9月开始,明确发放津补贴发放方式为转账到人,各级审核人要严格做好审核工作,财务按照制度做好监督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支出提出反馈,形成内部互控;同时12月14日由主要领导对曾分管调查队的领导开展谈话提醒,由分管调查队领导对负责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的人员开展了谈话提醒。经过谈话提醒,三人均深刻认识到发放现金存在的廉政风险,同时也表态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加强学习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16.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召开全局专题会议,明确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餐费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全体人员对公务接待的认识。9月18日组织股室负责人召开财务专题会议,明确局内各项财务制度。12月16日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传达财政采购要求以及明晰各项财务支出要求,完善报销审批流程和表格,做到单据齐全才能报销。自9月以来,所有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餐费报销均按照要求,未出现超标准和超范围情况。
二是规范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餐费的流程,严格要求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现金结算。自9月以来,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均采取公务卡结算餐费。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餐费的审批流程,经分管领导、财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报销需附上接待清单、接待函和审批表。9月开始的培训餐费报销已全部附上培训通知、工作餐清单,并经核实相关餐标后才报销。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区统计局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有了明显的转变提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区统计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办要求,坚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我局的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业务,推动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区统计局党组将坚持严格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对待,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整改巡察反馈意见上来,切实把落实整改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要履行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和工作开展同规划同部署,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落实整改
一是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机制。要按照台帐落实抓整改,各自认领整改责任,认真梳理问题,做到整改目标、内容、标准、时限“四明确”,坚持对表交账、盘点销号,防止问题悬空、整改落空,防止口头整改、纸上整改;二是要压实责任,常抓不懈中落实。针对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问题清单,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有什么责任就认领什么责任,做到即知即改,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将短期的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将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抓紧抓实,形成长效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一是抓好制度完善。区统计局党组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以改革的思维谋发展,定期整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因应不断变化的形势而更新制度,务求做到以适合的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制度的生命力。二是抓好制度执行。加强全局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规范各项制度执行的流程和审批的流程,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三是抓好绩效评价。以常态督查抓整改成果。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相关责任人和股室开展督查工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要求定期开展汇报工作,以督查抓整改,以巡察整改落实推动统计事业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6392211;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同庆路1号,529141;电子邮箱:sttt705@163.com。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统计局党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