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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为退役军人提供暖心法律服务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6-26

  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维护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截止今年5月,全区共完成建立退役军人线下法律服务平台250个,其中,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窗口11个,村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联系点237个,与区司法局联合成立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和老兵调解室,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初步建立了区、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满足新时代退役军人的法律服务多样化需求,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9年12月9日,退役军人叶某学到我局上门求助,讲述其子叶某超于2018年6月18日在大泽镇李苑红绿灯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区人民法院审判,肇事司机负赔偿责任,但因肇事司机酒驾及无支付能力,至今未能获得相应赔偿,家中失去主要生活来源,目前家庭生活经济十分困难。我局听闻情况后对退役军人家庭的无妄之灾表示深刻痛惜,并迅速行动,积极联系区人民检察院协助办理退役军人的司法救助。区人民检察院审核相关资料后判定退役军人家庭符合救助条件,于12月12日出具司法救助书,对退役军人叶某某发放救助金3万元,切实为退役军人军属解燃眉之急。

  2020年9月17日,退役军人廖某某其父廖某大反映,2018年12月10日廖某某在睦洲镇一段围堤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廖某某当场死亡。经法院审理认定,对方林某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被害人廖某某人民币479627.05元。判决生效后,廖某某家属迟迟未收到林某某的赔偿款。据了解,廖某某生前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廖某某去世后,其母身患多种疾病,每月需要支持约1800元的医疗费,其父廖某大靠鱼塘养殖维持生计,又因疫情影响,经营无盈利,出现亏损,还需支付鱼塘承包费,此外廖某某还有两个孩子在读书,生活较为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我局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引导其依法申请司法救助,经区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定,该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救助,且根据廖某某家庭实际情况,给予其最大程度的司法救助,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让廖某某家属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和社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