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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7-07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月21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问题35个,其中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班子战斗力不强方面问题8个,党组织建设工作虚化弱化方面问题8个,“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9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10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对反馈意见完全认领、坚决整改,截止2021年4月13日,已整改完毕35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部署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1月28日,我局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区委第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求全局高度重视,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3月5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我局先后召开了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次党组会议,4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有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5项问题,我局认真剖析,反复修正整改措施,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通过了《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4方面问题,制定了86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加强督促指导。我局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负责人多次过问,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不定期检查各责任股室整改工作情况,指导解决疑难问题,每周汇总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刀刃向内,狠抓问题整改

  (一)党的领导作用弱化,班子战斗力不强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更换原上墙制度。局办公室严格按照省档案局制定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于2021年1月29日将本局档案室原上墙的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室工作职责、档案保密工作职责、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进行更新替换。二是全面排查全局上墙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本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上墙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需更新内容三处,分别是本局的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以及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上墙的岗位职责分工,目前已全部进行了更新替换。三是制定制度,压实责任。2021年3月29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管理办法》,对本局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保管、利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本局档案室归属局办公室领导管理,将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考核范围,提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目前,局办公室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对本局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进行综合管理,建立档案全宗卷,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系统梳理制度汇编。我局对全局制度汇编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紧密结合本地本局工作实际,吸纳近年来的工作创新成果,对原有的机关各项制度进行查漏补缺、修订完善。经过逐项梳理、征求意见,2021年3月29日经局党组会逐项审议通过了38项制度,其中新制定制度37个,重新修订完善制度1个,均在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印发执行。并将本局共修订、完善、建立的52项制度汇编成册,分为机关工作制度、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三部分,印发给本局各股室、下属单位遵照执行。目前,本局各股室、区军休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开展工作。二是细化制度,规范流程。2021年3月29日局党组研究通过了《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预先申报制度,由主办股室提出申请,填报《党组会议议题审批表》,由办公室汇总提请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实施。2021年1月6日党组会讨论通过《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下属事业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组对区军休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了考核。2021年1月22日党组会讨论通过了《2020年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员年度考核方案》,对本局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四是提醒谈话。2021年4月1日,局党组书记对制度汇编的发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重新组织修订制度汇编,规范办理发文手续,让办公室工作更加规范化。

  3.对“个别党组成员政治规矩意识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党组成员政治规矩意识。2021年3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党组各班子成员在会上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熊贤荦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切实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形成良好的政治局面。局党组成员李高飞表示将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容剑雄表示将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本领,增强政治能力,敢于担当负责,积极对党组讨论和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建议。二是规范和改进党组议事流程。2021年3月31日我局印发《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民主集中决策制度》,明确本局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具体程序,集体决策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班子成员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三是开展谈心谈话。2021年1月25日,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一次谈心交心,围绕彼此在当前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采取哪些改进措施等沟通思想、听取彼此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如李高飞同志在谈话中指出熊贤荦同志要尽快转变角色,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学习,发挥党组书记领头羊作用。熊贤荦同志当即表示接受,今年以来,熊贤荦同志带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联合多部门先后组织召开全区军地合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会议、全区武装部长(服务站站长)会议、全区“兵书记”会议等,使得我区镇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能够在一个月内迅速成立,基层武装部和服务站的整合工作也基本完成,高效推进了我区退役军人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4.对“党组统筹能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评估,跟踪落实。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于2020年12月29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新会区社会工作协会对2019-2020年新会区军休管理社会服务化项目从项目管理情况、服务专业性、项目监测、项目财务情况、项目相关方评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综合得分92.3分,等级为优秀。区军休所已将项目末期评估情况报送至局办公室,自觉接受主管单位监督检查。二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印发《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制度》《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务会制度》,明确党组会及局务会议事内容及会务工作要求,要求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及局务会议,每月5号前召开工作例会,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全面掌握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动态。2021年1月份以来,我局已召开党组会7次,局务会7次。三是提醒谈话,指出危害。2021年4月1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指出相关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待遇,不可再犯类似问题。相关人员表示将引以为鉴,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按规矩办事,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将服务保障政策用好、用活。

  5.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2021月3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办法》,在采购管理办法中细化了采购小组、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各股室、以及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在采购工作中需要履行的职责,明确采购程序及采购工作纪律,规定一个类别的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供应商原则上不超过2家,每个服务周期不超过2年。2021年4月1日我局成立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下负责采购项目审核、实施和监督工作, 统筹协调采购工作。目前本局采购工作严格按程序按规定有序进行。2021月3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增加管理、日常管理、清查盘点管理、处置管理等具体工作要求,细化了办公室、财务、各使用部门的管理职责,指出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总体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我局机关三个股室、区军休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计21名在编人员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各部门、下属单位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各岗位工作人员结合本岗位实际负责的具体工作,从思想道德风险、权力行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三个方面分析研判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4个,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如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完善的风险点,我局加快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后勤管理制度,严格依照制度管控潜在风险。同时明确对个人岗位层面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工作由股室负责人抓好管控落实,各股室(单位)层面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由分管领导管理,本局风险由局主要领导管理。三是建立机制。2021年3月31日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排查及整改防控工作实施办法》,坚持从本局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各个领域风险点以半年度为一个循环周期,实行循环运行、动态管理,重点抓好选人用人、资金分配使用、财物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防控工作。目前,全局已开展一次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制度不完善等风险点4个。局党组会专题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厘清工作思路,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制度为拒腐防变保障,加强廉洁教育,狠抓作风建设。

  6.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方案》,于2021年3月29日在局党组会议上通过。方案以立足济难解困、体现尊崇优待、创新方式方法为基本原则,采取结对帮扶、应急救助、临时帮扶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对困难对象进行救助。二是摸清底数,制定措施。根据《方案》的内容,对全区60岁以上生活在低保线以下的困难退役军人进行了摸底调查,根据各个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措施,通过加强走访、密切联系、心理疏导、医疗帮扶、节日慰问等不同措施进行重点帮扶。

  7.对“意识形态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制度,压实责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责任。二是定期研判会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制定舆情会商研判制度,明确会商主体、机制和形式。三是履职尽责,推动部署。局党组会对本局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研判,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8.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优势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是充分宣传先进典型。在春节前后,我局联合区人武部、有关乡镇组成送喜报慰问团,对我区立三等功和获“四有”优秀士兵的现役军人家庭开展送喜报进家门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4月1日,我局与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联合在黄云山烈士纪念碑开展烈士祭扫活动中,邀请参战老兵开展党史宣讲;4月2日,举行“老兵永远跟党走·红色故事进校园”学党史系列活动,邀请江门市二等功臣为新会区梁启超纪念中学师生授课讲党史;4月4日,新会区爱国拥军促进会在新会黄云山烈士纪念碑举行“老兵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文明祭扫活动,邀请新会区二等功臣为在场退役军人讲述参战史。为传承夏北浩精神,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文联拟于5月22日举办一场夏北浩英雄事迹展览。二是扩大宣传效果。为我区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拍摄新年送祝福小视频,每名最美退役军人结合创文及防疫宣传,向全区市民送上新年祝福。我局利用手机微信对视频进行转发宣传,在本局LED户外显示屏进行轮播,并通过新会电视台、“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播放发布,充分发挥最美退役军人正能量。三是发挥宣传阵地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开展一系列宣传工作,在区政府十五届145次常务会议上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学习《保障法》;联合司法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要求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与人社局、公安分局等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座谈,共同开展《保障法》的学习活动;为相关部门以及功臣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等订购派发《保障法》100余册;先后到海警新会工作站、武警中队、武装部开展送法入军营活动;三八节期间为退役女兵、现役女兵派发《保障法》80册;组织召开了新会区“兵书记”座谈会,局领导对《保障法》进行解读宣讲;将《保障法》列入新会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班培训课程。通过系列宣传工作,加深了退役军人对《保障法》的熟悉掌握,提高了退役军人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全区营造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党组织建设工作虚化弱化

   1.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规范开展。2021年2月5日局机关党支部制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局机关党支部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机关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开展对照检查,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改清单,以普通党员身份在会上围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本党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各提出批评意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均表示将逐一进行改正,认真抓实整改。二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局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三是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和其他党员一律平等,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如实记载,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今年以来,领导干部共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8次,积极参加每月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参与2020年度“红色指数”评估活动,参与作风教育会、警示教育会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等。

   2.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支部书记带头担责,每年制定本支部党课计划,支部委员会对需要决议的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广泛讨论和严格程序形成决议,并做好记录。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统一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遇节假日顺延),要求建立活动台账,做到有年度活动计划、有活动方案、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有活动记录及信息图片、有党员签到等资料。今年以来,全局三个党支部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支委会,各党支部目前已完成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及党课学习。二是全面摸排。对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及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退休老党员具体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其中部分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党员及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因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六类特殊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向局党总支报告这部分党员情况,于2021年3月31日经局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不计入应到会人数。三是跟踪落实。局党总支指定专人对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及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跟进,避免出现会议缺开、会议记录不全的情况。两个退休党支部按规定制定了本党支部全年党课计划及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目前均已组织召开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及讲党课,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4次。

   3.对“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部署推动。对两个退休党支部的党员具体情况开展调查,其中部分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及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党员因年老体弱卧病不起、长期生活不能自理或患白内障等眼疾和没有智能手机等特殊情况,由所在党支部向局党总支报告这部分党员情况,于2021年3月31日经局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不计算应参加学习强国APP平台学习人数,其余退休党员均进行注册激活。每周由党支部纪检委员跟踪督促本支部学员落实学习任务,局办公室定期在全局通报学员学习情况。今年4月份以来,我局党总支部在区直机关工委下级党组织学习强国平台积分排名中位列前十五名,每天人均学习积分达40分以上。二是抓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4月13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2021年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以集体学习研讨为主,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1年以来已开展专题研讨4次,2021年2月4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2021年3月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2021年3月29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1年4月13日,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通过结合本局工作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强化了领导干部的战略思维、辨证思维、法治思维。党员干部全面学。通过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每月主题党日,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1年以来,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利用“江门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加强全体党员干部日常自学。通过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夯实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坚定了政治信仰,对党史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对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有了更深的了解。三是强化督察。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主要内容及具体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政治理论测试,党总支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领导带头学习的情况、学习效果进行一次抽查。2021年4月8日,局机关党支部对支部全体党员组织开展了一次政治理论测试,通过闭卷形式,主要围绕党内法规、基本党务知识、党的创新理论等方面开展测试,全体党员通过前期认真学习备考,测试结果良好,支部全体党员平均分达98分,均能较好掌握一些应知应会的政治理论常识。

   4.对“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退回款项。2021年3月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已将违规列支经费全数收缴并退回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返还党费账户。该经费近期已用于购买党史学习教育读本。二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制度》,结合本局实际,对党费的用途进行细化,明确党费使用范围: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党内表彰所需费用;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费证、党员档案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活动等。党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专款专用,严禁单位挪用、借用、占用和个人随便动用党费;严禁用党费请客送礼;严禁用党费搞基建和生活福利。目前,我局严格按照制度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并规范党费使用申请流程,党费支出必须制定使用方案,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再报支出请示给分管领导签名审批。今年以来,区军休所使用往年结余党费用于购买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均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支出手续,并规范填报下拨党费跟踪使用表。三是提醒谈话。2021年4月1日局党总支书记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指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人员表示将加强对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主动学理论学政策,认真履职尽责,把支部责任担起来,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5.对“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不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自查。针对我局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不善的问题,我局深挖细究,积极自查,现已将2019年提拔任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副主任时的谈话推荐和个别谈话记录资料找回,并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妥善归档保管。二是制定制度。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2021年3月31日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细化人事档案查借阅程序,对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收集归档、保管、转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我局指定一名档案专管员专人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对属于我局保管范围内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对新形成的档案资料及时归档,杜绝出现人事档案丢失的情况。三是提醒谈话。2021年4月1日局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人事档案工作,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防止问题再次出现。

   6.对“混岗混编情况严重”的整改情况。

  一是纠正混岗混编问题。对存在混岗混编的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于2021年1月份调回原岗位工作,对确因业务需要抽调至局机关工作的1名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员及1名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职员办理抽调手续,明确一年抽调期限及具体岗位职责。二是建章立制。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借调人员实施意见》,明确借调程序及对借调人员日常管理要求,遵照“工作急需,渠道正规,总量控制,程序规范,严格管理”的要求,规范和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7.对“人事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一是免去临时负责人职务。2021年3月29日经局党组研究,免去相关人员任新会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临时负责人职务。二是积极与区人社局沟通。我局已与区人社局沟通了解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聘用政策,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聘或从其他事业单位调入合适人选担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具体手续按照区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拔任用干部管理制度》,细化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监督管理,明确提拔股级职务干部从动议到任职公示的具体流程,对每个环节需履行的具体手续进行详细规定。如在考察阶段明确实行个别谈话、考察对象面谈、民主测评等多种考察方法,考察材料要求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干部档案审核结论及存在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考察工作严谨、规范、科学执行。

   8.对“个别下属单位空编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选人用人方案,拟定人员招聘计划,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在编在岗人员工作分工安排。该方案于2021年4月13日经党组研究讨论通过。目前,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分工明晰,责任到人,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二是充实人员力量。通过区人社局组织的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新招录职员2名,分别于2021年1月、3月入职到岗。三是积极沟通空编处理问题。我局已与区人社局沟通,待区人社局发布编报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后,我局根据剩余空编数填报用人需求,按照区人社局招聘规定执行。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随军家属就业帮扶工作失职失责”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排查核实。对领取补助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落实定期排查机制,每月要求各驻军部队核实领取补贴的随军家属名单,加盖公章发给我局留存,更新掌握人员动态信息。二是提醒谈话。2021年3月12日,优抚安置与就业创业股分管领导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立行立改,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责任心,对领取补助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核实,每月对各驻区部队提供的人员名单核实盖印以后再行发放,用心用情为退役军人服务。

   2.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的整改情况。

  一是部署推动。2月4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区军地合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会议,区府办、区委编办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武装部部长参会,会上对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整合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对加快建立健全各镇(街)党(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各镇(街)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已完成组建,由各镇(街)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组织架构正逐步完善。二是督导检查。2021年2月初到3月底,局领导分别带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相继对我区11个镇(街)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经过对各镇(街)服务站的调研指导,有效加快了各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其中崖门镇、沙堆镇、三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已经完成基础建设;会城街道、大泽镇、双水镇、罗坑镇、司前镇、睦洲镇、大鳌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新站点已重新选址,基础建设正在进行中;古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正在重新选址。三是开展评估。对已下拨到各镇街的98.7万元创建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到我区11个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了实地了解、检查创建建设情况,要求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制,对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对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检查和各镇(街)提交的创建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我局开展了评估:下拨到会城街道、大泽镇、司前镇、三江镇、沙堆镇、睦洲镇、崖门镇、大鳌镇共八个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创建经费已全部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创建项目;双水镇、罗坑镇、古井镇这三个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处于创建建设阶段,有部分创建经费(161943.79元),还存在未完全使用或未使用的情况。根据目前的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将加大检查指导监管力度,督促双水镇、罗坑镇、古井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加快创建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3.对“退役军人‘就业直通车’活动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一是总结经验。我局主动与承办2020年就业直通车招聘会的公司进行联系沟通,总结得失。该场招聘会一共有44家企业参加招聘会,提供超过1300个工作岗位,包括生产加工、管理、电工、检验员、销售等,当天有近300名退役军人进场求职。经统计,最后有203人递交了简历,55人进行了面试,22人成功应聘。二是加强跟踪。2020年的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使用资金数额与招聘效果反差较大,今年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上级关于“2021年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全链条工作要点”的要求,决定上下半年各举办一场,同时将资金着重使用在招聘上,删减非必要的环节,节约资金。每次举办一场招聘会后要求举办方提交总结,分析研判退役军人的就业意向,为下一次举办活动提供参考依据。目前我局已与江门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达成初步协议,该公司将承办2021年上下半年各1场线下专场招聘会,每场邀请80家企业参加,第一场计划在五月上旬进行。此外,从5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上旬组织线上网络招聘会。同时,通过江门日报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提升活动影响力。

   4.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疏于指导、管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座谈研究。我局前期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中集智库相关负责人对孵化基地的整改完善进行沟通指导。3月17日,分管副局长带领优抚安置与就业创业股副股长到中集智库的孵化基地与相关人员研究如何加强孵化基地的管理。双方一致同意除了发挥孵化基地的作用外,还增加更多的合作内容,如可以在该大楼举办各类有关退役军人的业务培训、宣讲座谈等。二是加大宣传。中集智库根据我局意见,在大楼前台增加了指引标识,印刷了有关退役军人创业的宣传资料供退役军人取阅,制定了退役军人来访登记册。我局通过在区、镇、村三级退役军人微信群加大宣传孵化基地的功能,指引有创业意向的退役军人前往咨询,目前暂无退役军人有此意向。除了该孵化基地,其他的孵化基地也同步加大建设力度。据统计,气派摩托车工业园内的孵化基地已经有7家企业落户,创业项目包括汽车配件生产、新能源科技、包装材料研发和餐饮服务等。

   5.对“‘大走访’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培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下跨一级培训的模式实现培训全覆盖,2021年4月8日制定《2021年新会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于4月12日举办新会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参加人员包括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培训针对“大走访”工作要求及系统操作开展了详细讲授,进一步提升了各级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更好地掌握退役军人有关政策。二是加强指导。4月12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负责“大走访”工作的业务骨干对各镇(街)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如何规范登记走访台账、做好意见的归纳整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指导答疑,进一步强化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通过本次集中指导,各镇(街)服务站工作人员使用统一格式的走访登记表对走访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规范填写登记,并对走访台账进行详细记录整理,对走访对象的现状及诉求有更清晰的掌握。三是制定方案。2021年3月23日我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新会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制定《2021年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内容,明确要求镇(街)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逐步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2021年1月至4月常态化走访3697人,其中方案下发后的一个月时间走访退役军人1654人,是前三个月走访平均值的2.4倍多。四是定期会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各镇(街)服务站在走访过程中收集的问题进行汇总,定期召集各镇(街)服务站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商讨问题解决措施。2021年4月12日已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2021年第一季度收集的390项服务需求进行了会商,已成功解决381项,正在办理解决需求9项。

   6.对“信访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4月8日我局召开信访工作业务培训会,由负责信访工作的业务骨干围绕信访工作纪律、办理程序及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授课,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重要性,对信访与来访工作细述区别,让参加培训人员准确掌握信访工作的规范流程。二是明确职责。明确我局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涉及本股室的信访工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跟踪来访工作,详细登记来访登记表内容,涉及各股室业务的由各股室办理回复,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按照规定期限反馈处理结果,将处理完毕的案卷分类整理归档。三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工作范围、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程序及要求,要求对信访问题及时答复,做到处理及时、准确,不丢、不漏,件件有着落,个个有回音。目前我局承办的信访件均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完成办结,详细反馈处理意见。

   7.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好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目前,我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本单位各股室、下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实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部门在风险排查中发现的风险点逐一把关审核,督促落实防控措施。二是研究部署。2021年3月29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我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我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内容,并专题对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分析存在的风险隐患,厘清工作思路,制定具体措施。如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的风险点,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反面典型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督促落实。局党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指导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做好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有关工作台账,目前两个退休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党务工作,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区军队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已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支委会委员进行分工调整,支部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党支部于2021年2月7日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支委会委员进行分工调整,支部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两个退休党支部均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支部大会通报本支部纪检委员设立情况,并将情况报局总支及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四是履职尽责。目前两个退休党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申诉控告和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工作。目前两名纪检委员积极履职,在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教育退休党员要遵纪守法,不可酒后驾车,并在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提前发送廉政短信,提醒退休党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过节。

   8.对“廉洁风险防控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风险排查及整改防控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制度要求,全员落实查风险,层层抓防控,运用“自己找、互相帮、领导点、群众提”等方法,全局开展了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对个人岗位排查出的风险点报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抓好落实,建立起防范控制廉政风险长效机制。如部分财务人员在思想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应付思想,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监督不到位、资金调控不合理、拨付审批不严等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制定了强化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建设等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二是排查风险。对机关三个股室、区军休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计21名在编人员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各部门、下属单位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责,各岗位工作人员结合本岗位实际负责的具体工作,从思想道德风险、权力行使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三个方面分析研判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4个,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如针对日常自查督察深度力度不足,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形成常态的风险点,我局已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各股室、下属单位工作流程,加强对财物、资金和后勤保障的监管力度。目前,在全面排查、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我局突出制度建设,抓好选人用人、资金分配使用、财物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权力岗位的防控工作,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有效防止决策失误、行为失范、权力失控。三是规范管理。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使用保管要求。目前我局的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均分开保管,公章由办公室印章管理人负责保管,财务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法人章交由法人本人保管。每次使用公章都需填写《使用公章登记表》,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加盖公章的文件或函件内容、用印件数、批准人、用印单位、用印经手人、持印人等。2021年1月我局对会计、出纳岗位进行了重新分工,明晰工作职责,按规定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9.对“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会。2021年4月8日,我局召开警示教育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的个案在全局进行通报警示。会上,局党组成员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强调全体工作人员要以此为戒,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细致对待工作。二是加强学习。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警示教育读本、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对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深受教育,今后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自我警醒、自我约束。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对“违规开支餐费”的整改情况。

  2021年3月31日我局修订完善《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差旅费管理规定,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行差旅事前审批制度,做好事前防控。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至新会以外地区期间,接待单位没有安排用餐的,伙食费用给予适当补偿,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省内省外同一标准。目前,我局凡差旅事项均进行事前审批,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针对跨市慰问,制定详细的慰问方案,列明来回程中餐费支出事项,并将方案报局党组审议。如超出方案规定的费用支出一律不予报销,方案作为财务凭证附件存入会计档案。

     2.对“违规使用三公经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修订完善《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重新规范各项开支流程、报销手续,特别对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做出细化,明确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支出等管理规定。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由出纳核实、整理票据,对有问题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由会计负责审核经费支出的规范性,监督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会计与出纳职责分明,积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电算化电子数据等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管理。二是加强学习。2021年4月8日,我局开展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会,由我局财务工作业务骨干围绕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具体要求及各项经费支出报销流程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夯实全局人员财务基础知识,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的规范有序使用。三是提醒谈话。2021年3月11日,局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对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认真跟进学习财务专业知识,增强对单据的审核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开支经费,认真仔细审核财务凭证后再行出款,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3.对“支付活动补助随意性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长效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在《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经费支出管理要求,各股室要书面申请或提交方案经分管领导报批后,按本局审批权限办理报销。无申请或方案一律不予报销。二是提醒谈话。2021年3月12日,优抚安置与就业创业股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今后将克服惯性思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规定,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4.对“违规使用现金结算”的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制度。在《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公务卡使用范围及现金管理,公务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接待费等零星支出,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确因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如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劳务报酬;对困难职工、病患职工的慰问支出及其他工会支出;对拥军优属的慰问支出;其他目前不能采用转账和刷卡支付方式结算的商品、劳务支出等,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目前,我局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公务卡使用范围内的项目统一使用公务卡结算,无违规使用现金结算的情况。二是加强学习。2021年4月8日,我局开展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会,由我局财务工作业务骨干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授课,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讲解,特别对公务卡使用、现金领用及报销手续进行明确,强化工作人员落实规章制度意识。三是办理公务卡。为减少现金支付量,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我局积极推进公务卡支付。2021年初已为未办理公务卡的人员全员办理公务卡。2021年以来现金库存量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1至3月份现金支付量比去年同期减少43%。

    5.对“财务审批制度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修订完善《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重新规范各项开支流程、报销手续,明确各环节的审批权限。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严格把关,每笔报销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按经费审批权限报批。出纳在报销前认真审核报销单据完整性,凡发现手续不齐的,退回经办人补办手续。目前,我局财务人员切实落实岗位职责,严把单据审核关,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认真实行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二是排查审核。我局对2019年2月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单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存在缺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没有附相关明细的14份涉及办公用品购置、工资发放、部队慰问等事项的报销单据重新审核签名,补齐相关附件。三是提醒谈话。2021年3月11日,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对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跟进学习财务专业知识,增强对单据的审核意识,认真仔细审核财务凭证后再行出款,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6.对“重复支出经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规执行。2021年1月开始,我局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支付人员工资,日常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费直接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账户中扣减。二是收回款项。2021年4月我局已将多支出的款项收回存入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账户,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上缴财政专户。

    7.对“未建立自主采购和验收制度”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制度。2021月3月29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管理办法》,在采购管理办法中细化了采购小组、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各股室、以及采购人员、验收人员在采购工作中需要履行的职责,明确采购程序及采购工作纪律,要求在供应商履行合同后,应按照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原则上由申请采购的股室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在《采购验收表》上加意见并签名确认。二是落实货比三家。目前我局对于本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管理范围即《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外,在预算额度限额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提供不少于三家的采购方案,按照采购规定流程选定供应商,落实货比三家。例如,在开展我局2021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通过对江门市新会区巨星旅游策划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华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和江门市华信汽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资质、服务标准及前期价格收费等条件进行比较,于2021年4月16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由江门市华信汽车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我局2021年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8.对“工作作风拖拉,部分固定资产交接工作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清点。2021年3月,我局组织人员对本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排查清点,其中局机关盘点固定资产189件,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盘点固定资产218件,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盘点固定资产41件,并更新、调整和建立新购置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账目和账物核查,确保账、物、卡相符。二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处置管理的范围、需提交的资料、处置程序进行了细化,加强对固定资产调拨(划转)的监管。三是加强作风建设。2021年3月11日,我局召开机关作风教育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公职人员廉政教育手册》,局领导围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警惕履职不作为、乱作为,不得拖延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对待群众诉求力戒“冷硬横推”,不得违规进行政府采购,不得违反财会法规等内容对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作风教育。通过此次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不良作风的危害,树牢了力戒作风懈怠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表示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勤勤恳恳为退役军人军属服务。四是提醒谈话。2021年3月11日,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当时负责固定资产交接工作的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协调沟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9.对“部分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制定《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增加管理、日常管理、清查盘点管理、处置管理等内容,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程序进行了细化,每年12月底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办公室财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共同对清查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实。根据单位工作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单位固定资产可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二是跟进落实。2021年3月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已对2019年5月购置的6台打印机和1台碎纸机补录固定资产共6872元,落实登记入账。财务人员负责按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并按《政府会计准则第3——固定资产》有关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费,对每月资产折旧(摊销)汇总表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审核签名。

    10.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2021年3月31日我局修订完善《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按时效、按进度事先编制预算项目和金额分配等具体事由,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财务人员按程序进行核报支出。对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管理,做到资金用到哪里,检查监督就到哪里,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我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下拨给各镇街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各镇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本局其他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对2万元以上(含2万元支出)的专项资金,实行预先申报制度,由办公室汇总提请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实施、核报。二是加强学习。2021年4月8日,我局组织财务人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建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学习,提高工作人员对党建经费使用规定的掌握,严格按照中组部相关文件精神使用党费。

  三、坚持真改实改,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1+8”工作思路,不断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

  (一)锲而不舍抓实整改。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放过、一个不疏忽,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该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督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二)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树立大抓基层党建的导向,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党内监督,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加强对考评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努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三)建章立制务求实效。

  在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重点攻坚,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制度“废、改、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以健全的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6633037;电子邮箱:xhqtyjrswj@jiangmen.gov.cn;邮政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知政南路20号;邮政编码:529100。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7月7日